保险虚构费用来集资。
14保险公司被指中介业务违规套现,保监会责令整改。
保监会网站昨日发布的新闻稿显示,共有14家保险公司分别收到监管函。保监会表示,在2011年度检查中,上述14家公司有80家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虚构中介业务、虚构销售人员、虚构中介业务费用等方式非法获取资金”。保监会要求,各公司要严格按照《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和内部制度,特别是严格落实高级管理人员和上级机构管理人员的问责、内部处理和内部通报。要部署开展省级公司中介业务合规自查自纠,彻底甄别虚假不实中介业务,全面清理不合格不规范中介业务渠道和机构。在省级公司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总行要进一步组织抽查,确保基层机构自查自纠工作落实到位。
保监会还要求各保险公司于2012年2月28日前向保监会提交包括问责、自查自纠、加强制度建设等内容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对比保监会去年和今年的新闻稿发现,今年被要求整改的保险公司数量与去年持平,但相关公司略有不同。
刚刚上市的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今年被列入整改范围。此外,信泰人寿、阳光人寿两家寿险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等三家财险公司也是今年新收到监管函的公司。
另外8家收到监管函的保险公司分别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601318)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迪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601628)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与去年保监会发布的新闻稿相比,此次监管函涉及的保险公司由去年的36家增加到80家,罚款总额由989万元增加到654.38+0006万元。但警告责任人从去年的86人下降到79人,罚款人数从85人下降到78人,罚款金额从2192000元下降到1901000元。
所谓保险中介,是指保险机构之间或者保险机构与投保人之间,专门从事保险业务咨询、销售等中介服务活动,并依法从中获取佣金或者手续费的单位或者个人。由于银保新规的实施,保险中介业务日益成为保险公司的主要渠道。保监会数据显示,2011上半年,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7042.63亿元,占同期总保费收入的87.48%。然而,这样一来,中间业务的不规范现象越来越严重。
在2011的年检中,上述14家公司有80家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虚构中间业务、虚构销售人员、虚构中间业务费用等手段非法获取资金。相关保监局依法对上述80家机构合计罚款654.38+0006万元,警告2次,责令6家机构停止接受新业务,涉及3项业务、3个销售渠道;79名责任人被依法警告,78人被处以1,906,5438+0,000元罚款。同时,将偷税漏税等两条违法线索依法移送税务机关。在此基础上,向14家保险公司发出监管函,进一步要求法律机构在自查自纠、完善内部管理控制、完善信息系统建设、严格内部问责、制度执行等方面采取措施,全面规范中介业务经营行为,督促其与保险中介机构建立合法、真实、透明的合作关系。
这是保监会第二次就保险基层公司违规中介业务向保险总公司发出监管函。保监会深入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依法严肃处理一批违规机构和责任人员,并向全行业发出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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