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金博物流公司工作。就在上周,卸货的时候,货物从叉车上掉了下来。

它算数。

你要知道你没有伤害自己,单从这个层面来说,你是要赔偿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员工名册备查。

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四条个人承包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承包单位和个人承包经营者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有职业病的;

(五)因工出差期间,因工作原因负伤或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