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外企工作了12年。公司不景气,我该如何支付被辞退的费用?
1)连续工作超过10年自动转为长期合同。
2)一年的工作折算成一个月的工资。
3)你工作十二年,有长期合同。所以公司对这部分合同的违约也应该赔偿你。
劳动法方面,原则上赔偿不超过12个月工资。但你有12年以上工作的长期合同就另当别论了。如果是正常的,我不能就这么炒了你。我觉得你还是先问清楚社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再跟公司开价比较好。
你不会在赔偿上遭受损失。至少你现在的公司会为你支付养老金、公积金等,直到你找到另一份工作,这对你是有利的。
在外企工作两年多,最近经济不景气,被裁了。每年要交多少失业保险金?根据下面的参考,我相信在外企工作,下面的知识应该是可以理解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职工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方案,可以裁减职工:
(一)符合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三)企业发生生产变化、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其他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优先保留以下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家庭无其他从业人员,有老人或未成年人需要赡养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的规定,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营业执照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以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3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你好!我已经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十二年。因为我的年龄,我不得不被解雇。有补偿吗?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自然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在达到退休年龄前因年龄原因辞退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两倍。也就是2*12=24个月的工资。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年发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发半个月工资。十二年的工作,也就是12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营业执照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3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养老金的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劳动关系处理。
在企业工作了十二年,现在要关门了。如何赔偿员工,一直是法律直通车里的一个案例。一般需要一年的服务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12年,领导突然把我辞退了。我可以要求赔偿吗?当然,我工作了12年,没有任何证据。
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是否提前30天被辞退,索赔的方式和结果都大不相同。
我建议你花一个小时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这样你就能知道用人单位在哪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你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将使你受益终生。
注意收集证据证明自己的工作年限,加班等。如果以后有仲裁或者诉讼,这一点非常重要。
如果你还是不明白,可以问我。
你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12年。现在辞职有补贴吗?1,楼上说法片面。如果是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
2.如果你被公司解雇,你可以得到赔偿。但你工作了12年,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单位无权解除合同。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17年。如果我被公司辞退,赔偿最多给12年还是17年?根据规定,员工工作满17年被单位辞退,单位应给予其1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并可向社保中心申请17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我工作了十二年,公司辞退了我。发生了什么事?1.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2.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不需要经济补偿或者赔偿;
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4.相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的,可以在被辞退后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5.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过失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条无过错辞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一)符合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三)企业发生生产变化、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其他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优先保留以下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家庭无其他从业人员,有老人或未成年人需要赡养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4)《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以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6)《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3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请问我在私企工作了11年!如果公司解雇我,我该如何获得补偿?《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违法辞退劳动者,每工作一年,应当补偿你两个月的工资,工作11年,你应当获得22个月的工资。
女,在工厂干了8年,现在工厂不景气,要被辞退。根据劳动法,我应该得到多少补偿?你好,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你可以主张八个月工资乘以一倍作为公司违法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正常终止意味着要求八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