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216条关于控股股东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第216 (2)条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虽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比例不足50%,但根据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对股东大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有足够表决权的股东。

在我国,公司法调整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股东的一些权益,一些与公司相关的人的权益会得到维护。在我的现实生活中,大家都知道控股股东的权利很大。为此,公司法也做了规定,很多人想知道。《公司法》第216条关于控股股东的规定是什么?

1.《公司法》第216条关于控股股东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第216 (2)条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虽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比例不足50%,但根据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对股东大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有足够表决权的股东。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核发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八条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时,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第二,其他

第十条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变更经营范围,但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公司可以投资其他企业;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资者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或者担保总额以及单个投资或者担保金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不得参与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首先,我这里引入控股股东的概念,是指股东出资达到公司资本总额的50%以上,即为控股股东。另外,我还介绍了公司的一些法律规定,比如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