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实控人“沉迷”P2P,控股股东抛出2.45亿元“填坑”。
?近日,浙江叶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叶枫药业”)更新招股说明书,回应深交所首轮问询。事实上,叶枫医药创业板的IPO申请早在2021年5月就被深交所受理,同年7月其审核状态被问询。但直到2022年3月16,公司第一轮问询回复才传来。
其实不难发现为什么公司用了八个月才披露。除了自身业绩下滑,在R&D投资不足以及通过第一供应商——叶枫药业实际控制人米语频繁“放贷”也是问询函的重点。他的P2P创业不成功、投资影视等“往事”也一一浮出水面。?
富二代实控人“沉迷”P2P,控股股东抛出2.45亿元“填坑”。
?资料显示,叶枫药业的主营业务为特色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甲基多巴、卡比多巴、左旋多巴等特色原料药及其中间体,下游制剂涉及抗高血压药物,尤其是妊娠高血压和肾性高血压药物、抗帕金森病药物和抗真菌药物。报告期内,公司甲基多巴原料及其中间体收入占比超过50%,占比较高。
目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叶枫集团,持股比例为46.53%。实际控制人米语通过叶枫集团、叶枫创投和叶枫控股持有68.83%的股份。
此外,控股股东叶枫集团的业务涵盖房地产、医疗、农业、金融等多个领域,俞家族多次登上福布斯富豪榜。不过,说起余的儿子,也就是药业现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虽然也是热衷创业的“富二代”,但经营业绩并不乐观,最后还得靠家族财力收拾残局。
招股书显示,米语出生于1985,2007年毕业于多伦多大学,获得工商管理学士学位。2004年5月至2007年9月,任金豪俱乐部副总经理。2007年10至2009年12任浙江舜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2月至2015年8月历任叶枫药业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叶枫药业董事长。目前,米语还在杭州慕克乐嘉影业有限公司、浙江纵横新创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担任董事或总经理
在此之前,米语也曾投资过P2P、影视,不仅没有引起太大的轰动,甚至引发了一些争议。
2065438+2004年9月,浙江金麦穗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麦穗金融”)成立,推出名为“小搜钱”的第三方移动互联网金融平台。俞福持股51.52%,为金麦穗金融第一大股东,并担任公司董事长。2065438+2008年,国家加强了对P2P点对点借贷平台的监管。为了完成政府要求的退休,叶枫集团不得不向“痴迷P2P”的俞父提前支付2.45亿元。
即使背后的家族势力再强大,一次性拿出2.45亿元填补窟窿,也不得不“变卖资产”。叶枫集团为P2P平台垫付的资金来源于出售股票、资产证券化产品和银行贷款。同时,深交所多次问询叶枫药业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财务往来情况。
IPO前夕,高毛利子公司被剥离,R&D能力弱了6年没有“更新”
在外“混不好”的富二代,回家继承家业就能万事大吉吗?
2018至2021上半年,叶枫医药营业收入分别约为2.8亿元、3.8亿元、3.6亿元、170万元。归母净利润分别约为3205万元、6555万元、8587万元、3599万元。近年来,叶枫药业的收入和净利润都有所下降。同时,报告期内叶枫医药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5.51%、40.30%、39.04%和34.25%,在过去一年也大幅下降。
对于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叶枫药业解释为:2021上半年全球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导致上游化工原料价格上涨,产品生产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公司出口收入以美元结算,2020年6月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续走高。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公司出口收入占比由2018年的23.83%上升至2021年上半年的49.4%。
但毛妹发现,在IPO前夕,也就是2019年末,叶枫药业将原子公司浙江康吉乐药业、东阳紫阳热能等与原料药主业无关的业务划入微生实业。虽然两家公司总营收仅占叶枫药业的20%,但康吉尔主营大输液产品业务,每年毛利率超过53%,远高于叶枫药业其他产品。因此,深交所要求叶枫药业说明其剥离两家子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此外,号称“创新、创造、创意”的叶枫药业,其R&D能力受到市场质疑。2018至2021上半年,叶枫药业R&D费用分别约为732万元、976万元、1289万元、628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2.59%、2.55%、3.56%、3.59%。而且从2016开始,叶枫药业已经有近6年没有产生任何专利成果,一直处于依靠自身资源的状态。现有的五项国内专利中有三项实际上是被他人共享的,而五项海外专利都是授权的发明专利。
此外,报告期内,叶枫药业还通过第一大供应商山东红瑞频繁进行“拆借”,频率达23次,涉及金额6543.8+460亿元。对此,深交所也在问询函中提出质疑,要求叶枫药业说明“拆借”形成的原因、资金流向、具体用途、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风险及被行政机关处罚的情况。叶枫药业表示,由于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较大,为满足贷款银行的委托付款要求,公司需要通过供应商获得银行贷款,以获得公司日常经营支出的资金,不存在在“放贷”事项中违法违规及被行政机关处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