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失联怎么办?
法律主观性:
股东损失的处理办法如下:1。通过询问亲友、报警等方式寻找失联股东;2.向法院宣布其失踪;3.依法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变更姓名的,应当自变更姓名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