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首先,正面回答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分为总则、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股份转让、定向发行、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2013至1实施。
第二,分析
对未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一直处于模糊地带。特别是近年来,随着非法发行和非法证券业务案件的不断出现,加强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迫在眉睫。因此,2006年,监管部门积极准备成立相关部门,对公开发行股票但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监管。一些业内人士也通俗地称之为二次发行。非上市公司监管办公室的成立,意味着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正式纳入法制化轨道。
你说的未上市公众公司是什么意思?
上市公司的本质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征,如股东有限责任、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和投票参与公司决策等。但是,上市公司不同于一般公司的最大特点是,可以利用证券市场筹集资金,广泛吸收社会闲散资金,从而迅速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因此,上市公司的股本扩张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强于一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