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新公司的常见法律问题全集

创办新公司的常见法律问题全集

近年来,随着创业的兴起,大量初创公司诞生。那么这些公司在运行的同时需要遵守法律。很多创业的朋友在创业的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那么你知道创业公司常见的法律问题有哪些吗?我给你解答一下,希望能帮到你,欢迎阅读!

1创业公司常见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1.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同一个人吗?

a:公司法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同一个人吗?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注册。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可见,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执行董事,可能由不同的人担任。

2.执行董事和董事长的区别是什么?

答:《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十一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简单来说,一般的有限公司要设立董事会,董事会要设董事长,而人少的小公司可以只设一个董事,也就是执行董事。同一家公司不可能同时有董事长和执行董事。

3.同一自然人只能是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吗?

答:我国《公司法》没有限制同一自然人担任几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4.同一个人持有100%股份的法人地位可以存在于多个公司吗?

答:个人持股100%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第五十九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可见,一个自然人不可能以100%持股的法人身份存在于多个公司。

5.公司一般用什么印章?它们的功能和法律效力是什么?

答:公司印章主要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私章。需要向工商、公安、开户银行备案或按有关规定预留封存。

公司公章为综合印章,可用于税务登记、各种行政文书、证件、合同。

财务专用章,用于加盖各种银行凭证、汇票、支票等。,以及财务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合同专用章,用于签署合同。

法人印章(非法人印章)通常用于公司注册、企业基本账户开立、支票背书。

从效力上来说,公司印章的效力是一样的,代表的是公司的意志。但如果某个专用章出现在不属于它的用途上,比如合同专用章是用来打印支票的,那么效力就会有瑕疵。

6.开电商网站需要什么样的证照?

回答:如果是B2C网站,只要是普通网站的备案号,不强制ICP。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网上卖东西属于线下交易。所谓业务是指网站本身是否有付费服务,B2C网站本身是免费的。如果有有偿服务的商务网站,需要办理ICP,否则是违法的。申请ICP经营许可证所需注册资本为654.38+0万以上。

7.几个朋友合伙创业,股权怎么分配?创业公司每个投资人多少股份合适?

答: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可以自由协商确定。在这种情况下,* * *和创始人之间的股份分配,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按照出资额、技术和智力成果来权衡的。这些技术因素不是全部,甚至不是次要的。

有的团队很注重股权分配的这些要素,事后还是分崩离析;有的球队拍脑袋决定股权分配,但一直团结到胜利的最后一刻。这说明人的因素是最重要的。从根本上来说,团队分配股份是为了让创始人在分配和讨论的过程中感受到合理和公平,以至于事后甚至忘记这个分配,专心做公司。这是核心,也是创始人容易忽视的。所以,一句忠告,无论股权分配的分析框架和模型有多复杂、多全面,显然都会有助于各方达成共识,但永远无法取代信任的建立。希望创始人能开诚布公的谈谈自己的想法和期望。任何想法都是合理的,只要赢得创业伙伴的真心认可。

8.多方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一个股东与其他股东产生分歧,想退出。其他股东应该怎么做?

答:首先,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所以一般来说,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退出。《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份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同时,《公司法》还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二)公司合并、分立或转让其主要财产;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使公司存续。

9.天使投资、VC、PE参与企业的节点有哪些?他们扮演什么角色?

回答:天使投资:公司处于起步阶段,没有成熟的商业计划、团队和商业模式。很多东西都在探索。所以很多天使投资都是熟人朋友,基于对人的信任而投资。熟人朋友是天使投资人,他们的作用往往只是帮助创业者获得启动资金;成熟的天使投资人或天使投资机构的投资,不仅会帮助创业者找到方向,提供指导(包括管理、市场、产品),提供资源和渠道。

VC:在公司发展初期,有比较成熟的商业计划和商业模式,已经开始盈利,有些VC也会要求盈利或者收入规模。此时VC的进入非常重要,可以起到提升公司价值的作用,包括帮助其获得资本市场的认可,为后续融资奠定基础;使公司能够获得资金进一步开拓市场,尤其是在最需要烧钱的时候;提供一定的渠道帮助公司拓展市场。

PE:一般来说,在Pre-IPO时期,公司发展成熟,公司具备了上市的基础,达到了PE所要求的收入或利润。通常提供必要的资金和经验,帮助完成IPO所需的重组架构,提供上市融资前所需的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的要求,帮助公司梳理治理结构、盈利模式和募投项目,使其至少在1-3年内上市。这时候选择PE就要谨慎了。对于一个没有特殊口碑或手段帮助公司解决上市问题的PE,或者一个无法提供大量资金解决上市前资金需求的PE,并不是特别有必要。

10.天使投资人一般持有创业公司多少股权?

答:天使投资一般不要求控股。10%左右是一般规模,低于5%或超过30%是低概率。

2创业公司各阶段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第一,初始阶段

1,合伙协议

公司注册前创业团队需要签字吗?股东协议?这是未来公司运营的基石。因为最初的创业者大多是近亲、同学或朋友,他们往往羞于谈论权力、利益和责任的分配,而在准备创业时,他们更关注如何在外部发展业务而不是关注内部建设。公司基础不好,其他都是空中楼阁,无足轻重。

创业初期的激情过后,公司发展壮大或遭遇挫折后,很有可能在上述问题上产生纠纷,如果不能妥善处理,会导致创业中途失败。

为了有效避免此类问题,要求在创业之初通过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等制度性文件来明确创业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划分。这些制度性文件可以有效避免和解决未来利益分配不公、债务负担不均等问题。

创业者可以对各自的利益比例、各自的债务比例、各自的工作内容、如何引入新的创业合伙人、退出机制等做出明确约定。一旦发生法律纠纷,这是保护所有人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建议在制定协议的过程中咨询专业律师。

2.劳工和资本问题

没有规范的公司制度,很容易引发劳资纠纷。大多数创业公司组织简单,资金不足,没有规范的管理制度,这就决定了创业公司首先面临的不是赚钱的问题,而是能不能活下来,能活多久的问题。企业家专注于降低成本和创造利润。相反,国家制定劳动合同法的初衷是保护劳动者的利益,这与创业期企业降低成本的需求是矛盾的。因此也决定了企业对法律的需求主要体现在解决员工劳动争议上。

第二,成长期

企业经历了初创期的困难,终于挺过来了,有了稳定的客户,开始步入正轨,进入成长期。这期间公司内部管理比较规范。在这一阶段,公司主要协调对外商业关系,因此对法律的需求主要表现在合同事务上。比如需要和经销商签约吗?产品销售合同?还是?销售合同?服务业需要和客户签约吗?服务合同?还是?咨询合同?。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公司需要向银行签贷款吗?贷款合同?,还是需要股东签借条?股东贷款协议?。

公司可能会在这个阶段引入新的投资人,甚至是VC/PE这样的专业投资人。如果只是普通投资者,那就签了吧?股权转让协议?可以,但是如果是VC/PE,需要签一系列复杂的?投资协议?并调整公司结构。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律师来协助公司处理特殊的法律服务。

第三,成熟

经过前几轮大浪淘沙,能留下来的企业都已经是身经百战的高手,有实力吞并小公司或者引入大量投资实现规模扩张。这个阶段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融资和投资。企业融资主要利用资本市场,即股票和债券融资。

企业扩张主要采用多元化投资、战略投资、并购扩张三种商业模式,会涉及到投融资方案设计和法律风险分析。股权购买协议?还是?资产购买协议?这些合同的条款非常复杂,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律师和财务人员进行尽职调查,因此公司需要聘请经验丰富的M&A律师为M&A提供专门的法律服务..

除了外部律师,公司还需要建立法律部,处理日常事务,处理商务谈判,起草法律文书,处理劳动关系,法律风险预警。

第四,上市期

在上市阶段,需要和投行、会计师、律师、公关公司签订非常复杂的专业服务合同。现阶段公司肯定聘请了专业的证券律师,我就不细说了。

3如何更合理的分配创业公司的股权

股权分配,平均主义是不健康的结构。有些创始人充满理想主义,总想拥有股权和平均积分。比较常见的是三个创始人,每个都超过30%,或者两个创始人50-50分,但这些都是不健康的结构。原因是团队里没有人说话算数,面对重大决策容易出问题。所以,创业公司在融资之前,需要将公司架构调整到一个相对健康的状态。

股权分配涉及的另一个问题是期权计划,即股权激励计划。A轮后发行期权在业内比较常见,通常在12.5%-17.5%之间,很少达到20%。而且根据之前的案例,15%是投资后。比如一轮之后,VC占20%,期权15%,所有创始人占65%。这样创始人就可以牵一发而动全身,掌控公司的主要方向。

另外,在给员工分配股份的时候,通常的做法是设置一年或者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合格才能拿到期权。按照互联网公司的惯例,一般是四年分发给员工,也就是每年25%。在我国公司法中,没有期权。这时候我们通常会在投资协议中约定员工股权,比如15%由某创始人持有,两年后逐步实行员工工商变更登记,或者将来成立子公司作为股权激励的平台。不太有利的是,公司一开始就把员工在工商登记为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