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股东退股如何处理

公司存续下合法退出公司的股东,可以选择转让出资或者强制公司购买股份(也称公司股份回购)。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应当取得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股东非法抽逃出资,造成抽逃出资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中途股东退股的处理方式:

1.找到过去签订的股东合作协议和公司章程;

2.召开股东大会,按流程讨论退股事宜;

3.必须经其他股东同意,不得恶意退股;

4.清算资产和负债,分担负债;

5.合理安排退股的交接;

6.调整工商局的股东构成;

7.如果股东退股,影响应该会降低。

股东退股是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因特定原因收回其所持有的股权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股东身份。

公司制度是一个复杂的利益体系,每个公司中的参与者的利益都是息息相关的,任何一方的利益变化都会影响到其他参与者的利益。股东退股会产生公司资本减少的客观后果,降低公司的偿债能力,从而影响公司债权人的偿还。如果股东与公司串通,通过退股逃避债务,也构成对公司债权人的侵害。

应用条件:

1.公司连续五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2.公司合并、分立或转让其主要财产;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变更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对股东及其出资的记载。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无需股东大会表决。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二)公司合并、分立或转让其主要财产;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使公司存续。

股东与公司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未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份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并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的条件;(二)公司合并、分立或转让其主要财产;(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使公司存续。股东与公司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未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未交付货币、货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