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私募股权投资到底是怎么回事?如何投资?投资后怎么赚钱?谢谢大家
私募就是私募或者私募。私底下的意思是:第一,不打广告。第二,只能从特定的对象上筹集。所谓特定对象,有两层意思,一是对方有钱,有一定的风险控制能力,二是对方是特定行业或特定类别的机构或人士。第三,私募人数普遍较少,比如不到200人。
与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等公募基金相比,私募股权基金有着非常鲜明的特点,这使得私募股权基金在公募基金方面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
第一,私募基金以非公开的方式募集资金。在美国,公募基金如童基金、养老基金一般通过公共媒体做广告吸引客户,而根据相关规定,私募基金不允许使用任何媒体做广告,其参与者主要通过所谓的“可靠的投资信息”或直接认识基金经理来加入。
其次,在募资对象上,私募基金的对象只是少数特定投资者,圈子小但不低。比如在美国,对冲基金对参与者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如果以个人名义参与,最近两年的年收入至少20万美元;如果以家庭名义参与,家庭近两年收入至少30万美元;如果以机构的名义参与,其净资产至少为654.38+0万美元,参与人数也有相应的限制。所以私募基金的投资目标很强,更像是为中产阶级投资者量身定制的投资服务产品。
第三,与公募基金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在这方面的要求要低得多,政府监管也相对宽松,所以私募基金的投资更加隐蔽,运作更加灵活,获得高收益的机会也相应更大。
此外,私募基金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基金发起人和管理人必须将自有资金投入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运作的成功与否与其自身利益息息相关。从目前的国际惯例来看,基金经理一般要持有3%的基金-
5%的股份,一旦发生亏损,管理人员拥有的股份将首先用于支付参与者。因此,私募基金的发起人、管理人和基金唇齿相依,荣辱与* * * *利益同体,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解决了公募基金固有的弱化管理人利益、激励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
1,企业风格
公司型私募基金具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更加正规规范。目前,在中国可以方便地建立公司私募股权基金(如“某某投资公司”)。半开放式私募基金也可以通过灵活的方式方便地运作,其投资策略可以更加灵活,不需要严格的审批和监管。
例如:
(1)设立“投资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投资;
(2)“投资公司”的股东人数要少,投资金额要比较大,既保证私募性质,又有较大的资金规模;
(3)“投资公司”的资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按照国际惯例,管理人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利益激励费,进入“投资公司”的运营成本;
(4)“投资公司”注册资本每年在特定时点重新登记一次,进行名义增资扩股或减资减股。如有必要,投资者可以在每年的特定时间点赎回其出资,在其他时间,投资者可以协议转让其股份或在场外市场交易。“投资公司”本质上是企业私募基金,可以随时募集,但一年只赎回一次。
但企业私募基金有一个劣势,就是存在重复征税。克服缺点的方法有:
(1)在开曼、百慕大等避税天堂注册私募基金;
(2)将企业私募基金注册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很多优惠),在税收相对优惠的地方注册;
(3)借壳,即在基金的设立和运作中,联合或收购一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最好是非上市公司),并以此为载体。
2.合同类型
契约型基金的组织结构相对简单。具体做法可以是:
(1)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选择一家银行作为托管人;
(2)募集到一定金额开始运作,每月开放一次,向基金持有人公布基金净值,办理一次基金赎回;
(3)为了吸引基金投资者,尽可能降低手续费。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根据业绩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其优点是
双重征税可以避免,但其设立和运作难以避免证券管理部门的审批和监管。
3.虚拟风格
虚拟私募基金表面上看起来是委托理财,实际上是以基金的方式运作。比如虚拟私募基金设立募集时,表面上是与每个客户签订信托理财协议,但这些信托理财账户组合起来作为一个基金运作,在购买和赎回基金份额时,按照基金净值结算。具体做法可以是:
(1)每个基金持有人以个人名义单独开立子账户;
(2)基金持有人* * *共同出资形成主账户;
(3)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统一管理所有账户,所有账户统一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4)证券公司尽量使每个账户的实际市值等于按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市值。如果两者不相等,则赎回时由主账户与子账户的资金差额划转余额。
虚拟模式的好处是可以避免证券管理部门对基金设立和运作的审批和监管,设立灵活,避免重复征税。缺点是仍未摆脱委托理财的束缚,基金募集有待进一步规范,基金运作上仍受证券管理部门监管,在基金规模扩张上缺乏基金的发展优势。
4.组合式
为了充分发挥上述三种组织形式的优势,可以设立一个基金组合,将几种组织形式组合起来。组合基金有四种类型:
(1)公司与虚拟的结合;
(2)公司与合同的结合;
(3)契约与虚拟相结合;
(4)法人化、契约化和虚拟化相结合。
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三条路径
私募股权基金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根据其内涵,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我国私募基金通常是指从事证券市场投资,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组建的机构投资者。预计中国a股市场私募基金规模在5000亿元左右,大规模单只基金金额估计在2-3亿元左右。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深入发展和外资投资机构的竞争,中国私募股权基金也面临着结构性变化。上述三种基金模式将是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结构变革的方向。
首先,股权分置改革为私募股权基金的崛起提供了条件。
股权分置改革是政府的既定目标。改革后,中国股市的流通股数量将是改革前的3~4倍。上市公司之间的收购也会比全流通之前简单很多。敌意收购(敌意
收购的压力也会迫使现有上市公司管理层与股东更紧密合作,避免被收购的被动局面。此外,全流通后,为了达到产业扩张的目的,上市公司之间的相互收购也将变得更加容易,对提高经济效率更有意义。
通常情况下,无论何种形式的收购,上市公司都会对其财务结构产生很大的影响,并导致股价的变化。这种变化必然会给私募基金的投资模式带来变化。这些私募股权基金中的一些并购专注于这一业务,从目前的投机性私募股权基金到从事上市公司并购甚至产业并购的专业化合伙制基金(M & ampA
基金).
这种收购基金是发达国家金融市场上规模巨大的私募股权基金。
基金之一)。以近年来在中国收获颇丰的美国凯雷集团为例。公司自有资金约80亿美元,投资驱动资金可达800亿美元,比中国a股市场所有私募基金的总数还多。
凭借强大的资金优势、政治优势和在全球资本中的知名人脉,一些M&A项目基本上可以通过外科手术的方式操作,即整体收购,不需要花大力气就能获得30%以上的年回报率,在海外资本市场上市。此外,近年来在内地非常活跃的房地产投资者凯德置地,其母公司是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大型房地产公司嘉德置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这些国际投资机构从全球金融角度看待机会,在跨国金融市场上巧妙地组合资产和套利。
随着国际私募股权基金的快速发展,中国私募股权基金行业的政策限制将逐步放松。以目前中国证券市场的规模,拥有3亿元左右自有资产的私募基金可以向这个方向探索,通过3倍的杠杆率带动投资约6543.8+0亿元。此外,应进一步研究国际M&A基金的业务模式,努力在跨国金融市场寻找套利机会。
第二,纯粹投机的私募基金会向对冲基金转变。
随着上市公司股票全流通的实现,上市公司的股票数量将增加几倍,大大增加了市场的流动性。再加上证券监管严格程度的提高,单一机构投资者很难像以前那样利用资金和信息优势获取超额利润。此外,由于价值投资理念逐渐被人们认可,通过合谋锁定股数从而推高股价的风险越来越大。
由于单个机构持股导致的股份数量增加和要约收购的披露义务,单只股票的投资者呈现出类似垄断竞争或充分竞争的市场结构,单个机构很难占据绝对优势。最后,未来股市有做空机制后,股价波动更大,方向更难确定。因此,单纯锁定价格、推高价格的盈利模式需要改写。
由于以上三个原因,只从事股票交易的投资机构只能遵循有效市场理论的指导,对价格的瞬时偏离进行适当的投机。但在成熟的二级市场,非理性价格波动导致的套利机会时间很短,随着股票数量和持仓品种的增加,私募基金管理人以个人为单位做市将变得不适用。由于基金经理受到个人体能和智力的影响,很难在瞬间的价格波动中快速判断投资机会。因此,通过编制计算机模型和程序,并将交易指令嵌入这类程序,是私募基金管理资产的最佳方式。
不同的是,当交易指令嵌入程序时,基金经理必须清楚地知道他的预期收益率和他的风险承担系数。基金管理人只有对所管理基金的风险偏好有完整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投资策略,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的功能才能得到体现。这种方法是西方大型金融市场最常见的投资手段之一,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开放和发展,其运用也逐渐成熟。比如最近上市的宝钢权证,可以用计算机设定的模型进行交易,其控制交易风险的能力远高于交易者(交易员)的瞬间决策。
事实上,这种私募基金最终会演变成典型的对冲基金(hedge)
基金).目前,中国有一些名为对冲基金的投资机构,但他们的网站显示,他们设计的产品仍然过于狭窄,与当前的市场形势不符。从事对冲投资的机构不限于资产规模,最重要的是开发有效的风险控制和转移技术。
第三,有创投背景的私募基金可以转型为创投基金。
上世纪末,在科教兴国战略的指引下,全国各地建立了许多风险投资机构。因为当时的纯创投环境还不是很成熟,加上股市火爆,很多创投公司把一部分投资转向了二级市场的股票,有的后来变成了主要投资二级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但随着我国证券主板市场的逐步完善,以及国外风险投资公司在风险投资领域的成功示范效应,这些机构可能会被再次唤起参与风险投资。
同时,由于其参与二级市场的经验,二级市场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很可能是其风险投资项目的重要依据。但是,随着股权分置改革和证券主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要求的提高,上市公司必须真正考虑其M&A项目能够为其经营业绩加分,这与过去市场上以制造为目的的收购不同。
激励机制不足等弊端。
在这种条件下,上市公司、风险投资公司、被投资项目的企业家以及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者可能会获得一个双赢的局面。虽然这种模式对于创投公司来说涉嫌内幕交易,但以目前国内的法律体系和执法空间来看是可操作的。以上投资模式可以作为一些有创投经验和背景的私募基金的发展方向。
事实上,中国快速成长的中小企业一直是风险投资机构的领域。
根据安永的统计,2004年,中国完成的风险投资金额已经达到6543.8美元+0.27亿,而在2002年,这一数字仅为4654.38美元+0.8亿。其中,外资已经成为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重要力量。相比较而言,外资在项目选择和退出机制上更有优势。比如高盛投资蒙牛,凯雷集团投资携程。这种盈利模式是国内有创投经验和背景的私募基金必须重视的。一般从事这类业务的投资者应拥有5000万元以上的资产。通过制定合理的资产组合进行跨市场套利。
第四,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为私募基金的发展打开了空间。
近年来,国际资本市场出现了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首先,私募股权基金发展迅速,业绩显著。其模式越来越得到一些大型机构投资者的认可,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焦点。据欧洲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协会统计,2003年欧洲私募股权投资总额达到291亿欧元,融资总额达到270亿欧元。根据普华永道《世界投资报告》,2004年北美、欧洲和亚洲的私募股权投资占GDP的比重分别为0.97%、0.28%和0.23%。
过去5年,美国私募股权基金总额翻了一番,达到目前约7000亿美元的规模。此外,全球对冲基金正在快速增长。从65438到0990,全球对冲基金资产约有390亿美元。到2003年,资产规模达到6500-7000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超过25%。
过去5年,美国养老基金总资产约为5万亿美元,在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房地产基金和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从2%上升到5%。知名的加州养老基金、宾夕法尼亚养老基金、通用电气都放宽了对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限制,而欧洲的很多养老基金也加大了对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
风险投资方面,2003年仅欧洲管理的资产就约为654.38+0.8万亿美元,分布在欧洲36个国家,每个国家平均风险投资资产约为500亿美元,是中国的近40倍。可见,我国风险投资发展潜力巨大。
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2001到2075年中国养老基金的收支缺口将达到915万亿元。以现在的投资体制,是不可能应付这么大一笔支出的。唯一的办法就是充实账户,提高投资回报率。提高投资回报率的方法之一是将部分资产委托给业绩优秀、诚信的私募基金。
根据1995-2000年美国市场对冲基金和* * *共同基金的业绩对比,排名前10的对冲基金平均回报率为53.6%,而最好的* *共同基金平均回报率为36%,最差的对冲基金平均回报率为-7.7%,而最差的*。对冲基金作为私募基金的一种形式,作为一种公开发行的基金,其收益水平明显高于共同基金。中国私募基金应该意识到国际私募圈的这些新趋势,主动调整,主动适应,选择自己擅长的领域,探索自己的盈利模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否则将构成违法行为。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与私募基金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支付利息。私募基金的收益来源于风险收益,不应该涉及任何形式的固定利息,否则就是非法的。
——引导“冒险精神”走向合规通道。
私募股权基金可以加速资本增值,同时也具有高风险的特点。我国现有的所谓“私募基金”,其实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私募基金”,更多的是“地下基金”,对于监管来说并不完全合法可行。
那么,“非法集资”和“私募基金”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呢?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主管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的对象是公众,手段多为诈骗,通过承诺高回报、高利率的方式欺骗公众诱导其投资。欺诈是法律禁止的最重要原因。一般来说,私募基金的目标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这些投资者的门槛普遍较高。涉及资金金额要有一定规模,比如654.38+0万元以上。其目的是* * *一起投资,* * *享受收益,当然也包括风险。但如果私募基金的发起人向投资者承诺高比例的保证收益,则可以认定为非法集资。
近年来,不少私募基金通过证券投资信托产品的渠道成功脱去“灰色外衣”,管理层也在逐步研究私募基金“阳光化”的策略。包括央行副行长吴晓灵在内的许多政府官员去年在不同场合表示支持私募股权基金的阳光运作,并呼吁以立法的形式赋予私募股权基金合法地位。
吴晓灵认为,作为中国重要的机构投资者,私募股权基金只是在收集富人的财富。目前,中国缺乏结合各种重要因素的金融工具,私募股权基金就是其中之一。随着大量国外私募股权基金进入中国,必然会促进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根据我国《证券法》、《公司法》以及最近修订的《合伙企业法》,私募基金已经具备了设立的基础。
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份额不超过200份的,可以视为非公开发行。至于这个“特定对象”,吴晓灵特别强调必须是“合格投资者”,既包括机构投资者,也包括能够承担风险的个人投资者。她希望国家发改委正在制定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点)》对“合格投资者”进行界定,明确投资人才可以参与多少私募基金的设立。对于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形式,吴晓灵认为有三种方式:集合信托计划或契约型集合资产管理;合伙公司;公司类型。"有必要将税收优惠与企业设立分开."吴晓灵说。《合伙企业法》已经明确,只征收合伙人所得税,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吴晓灵认为,对于私募股权基金的设立,可以按照一般企业注册,按照章程运作。"民法可以充分约束投资者之间的关系,不需要特别的限制."她说。
她指出,中国有很多敢于冒险的投资者,中国的私人投资非常活跃。有些投资方式虽然目前处境非常艰难,但在中国的土地上从未停止过。我们需要把这些冒险精神引导到一个顺从的、正常的渠道,堵住邪门,打开正道;中国资源丰富却没有得到有效利用,而中国资源丰富。而中国缺乏综合各种因素的金融工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有效整合现有市场各种因素的工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