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理论的国家模型
学术界根据各自的研究需要,对世界各国采用的公司治理模式进行了分类。伯格洛夫(1997)将全球公司治理模式概括为“内部-外部”、“距离-控制”、“市场基础-关系导向”和“市场基础-银行基础”。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分类结果是区分了世界上典型的公司治理模式,即以美国和英国为代表的市场导向型模式即英美模式,以及以日本和德国为代表的银行导向型模式即德日模式。前者也被称为股东治理模式。由于这种制度对公司信息的披露有严格的要求,所以常被称为“信息披露型制度”(Nestor and Thompson,1999)。后者凸显了银行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法律法规往往禁止“投机”活动,而不是坚持严格的信息披露。主要依靠主银行或全能银行的外部相机治理机制,与不同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内部治理机构,被认为更接近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
LLSV(1998)利用49个国家和地区的数据,区分四种传统法律体系来解释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因此将全球公司治理模式分为四种:盎格鲁-撒克逊模式(包括美国、英国和前英国殖民地)、法国模式(包括法国、西班牙和葡萄牙殖民地)、德国模式(包括中欧和日本)和斯堪的纳维亚模式(主要包括北欧国家)。
Claessens等人(1999,2000)调查了9个东亚经济实体的近3000家公司,发现东亚模式中出现了一个新的代理问题,即大股东利益侵犯小股东利益,并总结了东亚企业的共同特征。可汗(2001)总结为两个方面:第一,东亚企业大多由家族控制;第二,家族控制往往通过股权金字塔、横向持股和偏离一股一票规则等手段得到加强。他将东亚家族企业的公司治理制度视为与市场化、银行化并行的新型制度。
此外,也有学者研究了转轨经济模式。这种模式主要存在于俄罗斯、中东欧等转型经济国家。它们的共同特点是有大量的大型国有企业需要重组,同时又继承了原有混乱的法制。在转型经济国家,公司治理最突出的问题是内部人控制,内部人控制最典型的国家是俄罗斯。由于内部人持股占多数,内部人利益体现强烈,管理者实际上依法持有企业的控股权(青木昌彦,1995b)。内部人(在波兰通常是经理和工人)在持有或控制了公司的多数股份后,成为了新的“所有者”。他代表的是自己或者集团的利益,而不是普通股东的利益。(Cull,Robret,2002)和(Schutte,Clemens,2000)对捷克进行了研究,研究表明,在捷克私有化的企业中,管理者在所有者实际不在场的情况下,利用手中的权力侵吞了大量的企业资产,造成了所谓严重的“隧道效应”问题。这是制约捷克私有化企业迅速重建的一个重要因素。
2.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差别?
有两种典型的理论观点:一种是政治起源论;人们认为,各国公司治理契约的形式与该国的文化传统、法律规定和政治利益集团的寻租有关。Roe(2000)认为美国区别于欧洲国家的主要政治因素是否具有深刻的社会民主性。英美是个人主义和民粹主义很重的国家,人们对权力的集中有一种持久的不信任。无论这种权力集中是在政府内部还是外部。而且全民参与的竞争性选举和社会利益集团的普遍存在,强化了经济权力的分散,最终导致企业股权结构的分散。相对而言,德国和日本的市场体系不完善,集体主义思想深厚,社会追求对公民的长期承诺,所以企业的股权结构比较集中。从法律资源来看,各国公司治理的差异在于对股东保护的不同。为了说明这一点,英美法系国家对外部投资者——股东和债权人的保护力度最大,而法国大陆法系国家对外部投资者的保护力度最弱,而德系国家和斯堪的纳维亚的法国国家则介于两者之间。与投资者保护强的国家相比,投资者保护弱的国家公司控制权更集中,而投资者保护强的国家则有伯利和手段风格。二是路径依赖理论。认为各国公司的所有权结构和治理规则是由国家的初始条件决定的,其中效率和政治集团的求祖是关键因素。戈登(1983)施莱弗和维斯尼(1997)认为投资者的法律保护和所有权的集中是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因素,因此他们认为美国、英国、德国和日本拥有世界上最好的公司治理制度。OECD《公司治理准则》认为,一个好的或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具有国家特色,它必须与自身的市场特征、制度环境和社会传统相协调(OECD,1999)。
当日本经济在20世纪80年代没有出现问题时,以银行为中心的公司治理显示出稳定性的优势。人们认为,具有长远眼光的银行可以使公司主要关注长期投资决策。90年代,随着日本经济的崩溃,人们改变了看法。康和图尔茨(1998)认为,日本银行远不是理性投资的推动者,它们错误地施加了软预算约束,并向效益下滑、需要重组的公司提供过渡性贷款。Edwards and Fisher,1994)和Hellwig (1999)认为德国的银行也在衰落,无法提供有效的公司治理。英美模式既有辉煌的时代,也有危机的时代,尤其是2001以来,安然、世通、施乐的假账丑闻层出不穷,也让人对其公司治理效率产生怀疑。东南亚的家族控制模式曾经创造了“东南亚奇迹”,但1998以来的金融危机暴露出诸多严重缺陷。1,收敛理论
(1)收敛到以股东为中心的模式。早期研究公司治理的学者认为,以股东为中心的英美模式比其他模式更有效,将来也一定会成为主流模式。尤其是二战后一直到70年代,美国公司一统天下,人们认为英美模式是世界上最好的。福斯特(2001)、伊斯特布鲁克和丹尼尔(1991)认为,国际市场竞争的压力将驱动各国公司治理向统一效率模式演变,即股票市场发达、所有权分散的股东导向模式。Jacopy(2001)的研究表明,欧盟和日本立法的大量变化使得关系型治理体系向美国市场治理模式趋同。
(2)向利益相关者模型趋同的观点。
70年代后,弗里曼、唐纳森、布莱尔、米切尔等。认为利益相关者模式比股东优先模式更有生命力,也是各种公司治理模式的趋同方向。从全球公司治理模式的特点和实际运作模式来看,日本和德国的公司治理模式更接近利益相关者模式。日本和德国经济在二战后崛起,并在20世纪70年代后长期保持强大的竞争优势,为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3)法律趋同和功能趋同
2.反对趋同论①法律观点
Roe,哥伦比亚大学法学教授
②政治文化观
③路径依赖观点
中西公司治理理论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