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平台有哪些?
互联网保险平台有哪些?
1,招商信诺保险。我们一直积极研发符合中国市场需求的团体和个人寿险产品、健康保险、高端医疗保险、意外险和伤残险产品,能够为客户提供来自500多家公立和私立医疗机构的直接医疗服务。经过13年的发展,招商信诺2015年度保费收入接近80亿元,业务已覆盖广东、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四川、湖北、湖南、山东、辽宁、陕西、重庆、河南。招商信诺已发展成为一家中型寿险公司,特色鲜明,初具规模。
2.中国保险网。钟敏保险网成立于2008年,是通过保监会审核,获得互联网保险销售资质的最大保险网站之一。也是唯一一家产品线最全,涵盖旅游险、意外险、家财险、健康险、寿险的第三方保险网站。
3.向日葵保险网。满堂红集团总部位于广州,斥巨资打造保险网,致力于为保险从业者和保险需求者搭建广阔的网络平台。以最快捷有效的电子商务形式,为国内优秀的保险从业者提供展示交流的平台,同时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保险咨询服务,实现“保险从业者轻松卖保险,客户自主买保险”的双赢。
4.极好的保险。总部位于厦门,是国内首家外资第三方保险平台,母公司ehealth是美国最大的健康保险在线保险平台,纳斯达克上市企业。国内的技术支持是怡化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主要险种是意外险、健康险、寿险。其中,意外险产品包括签证险、旅游险、母婴险等。产品全国销售,电子保单最快一小时内生效,支持网银、银联、支付宝支付,并通过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认证。
此外,在线保险平台包括Jiebao.com、易居Insurance.com、Huixuan.com、Chemeng.com和Soubao.com,然后还有一些保险网站,如生命天空保险中间站和成功Insurance.com,主要是通过网络或采取竞价的方式,为保险营销人员和保险购买者提供一个交流和交易的平台。基本不具备网上购买和交易的特点,只能算是半个保险电商模式。
网上保险平台怎么样?
目前,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网上保险商城为客户量身定制人生不同阶段的保险保障计划,全面满足您的保险保障需求,主要包括子女教育保险、重疾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全球专属保险等。
同时,作为一个新生事物,网上保险平台上的保险占销售额的比重相对较小,但增长迅速,将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因为网上买保险不仅方便快捷,而且后期的理赔服务与传统渠道购买的保险没有区别。此外,中华保险网独有的协助理赔服务,可以为客户提供详细的理赔材料清单,帮助客户更有效地与保险公司交涉,督促其尽快结案。
互联网保险管理办法解读
1,拓展业务保险
笔者之前接触过几款互联网保险产品,大部分都是投连险。主要模式是“保险+信托”,即凭借养老保险公司为多个客户办理集体养老保险业务的资质,归集投保人的资金,然后将资金运用到信托计划中,相当于投保人间接购买信托产品。这种模式的前提是保险公司有资金池资格。根据保监会发布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人身保险公司有资格开展投连险。《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了互联网保险的保障范围,即(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和普通终身寿险;(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是个人的家庭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三)能够通过互联网独立完整实现销售、承保、理赔全流程服务的财产保险业务;(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险种。与之前单一类型的互联网保险相比,《管理暂行办法》大大拓宽了保险范围,产品的增加可能会迎来互联网保险的爆发式发展。
2.商业实体的清晰性
早在2014年,保监会就《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与征求意见稿相比,《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保险中介的定义,明确了自建平台、第三方平台、第三方合作平台的关系。根据《管理暂行办法》,保险机构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是指业务范围不限于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估机构。自营网络平台是指保险机构依法设立的网络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是指除自营网络平台之外,为保险消费者和保险机构提供网络技术支持和辅助服务的网络平台。需要指出的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事保险销售、承保、理赔等保险业务活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应当取得保险业务资格,需要备案。这意味着互联网保险业务有门槛限制,任何人都不能通过搭建平台开展保险业务,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
3、商业行为的精细化
《管理暂行办法》主要从经营条件、信息披露、业务规则等方面对经营行为进行了细化。《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保险机构通过自营网络平台和与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开发互联网保险业务平台需要具备的条件。至于哪个平台会成为互联网保险的主流渠道,还需要市场检验。《管理暂行办法》专章信息披露,坚持有效保障被保险人信息知情权的原则,明确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中不得进行虚假陈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损失等误导性描述,并在官网设立信息披露专栏,以清晰易懂的语言披露规定内容。在业务规则方面,第三方网络平台应当在显著位置披露合作保险机构信息和第三方网络平台备案信息,并提示保险业务由保险机构提供。为保证资金安全,投保人原则上使用本人账户缴纳保险费,缴纳的保险费直接划入保险机构保费收入专用账户,第三方网络平台不得代收代缴保险费。这里的支付渠道是否一定是银行渠道或者第三方支付机构也可以提供,没有说明。笔者认为,两者都应该是可以的,不应该是强制性的,而应该由市场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