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的区别
契约型基金和合伙型基金的区别是:法人资格不同、法律依据不同、投资人身份不同、融资渠道不同、基金运作不同、管理财产依据不同。
法人资格不同:契约型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而公司型基金本身是具有法人资格的股份公司。
法律依据不同: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合同设立,信托法是契约型基金设立的依据,公司型基金依据公司法的规定组织。
投资人的地位不同:契约型基金的投资人作为信托合同的受益人,通常对如何使用资金的重要投资决策没有发言权,而公司型基金的投资人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审批公司的重大决策并发表意见。
融资渠道不同:由于公司资金具有法人资格,在资金使用得当、业务开展顺利、公司规模和资产需要扩大的情况下,可以向银行借款;契约型基金因为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不从银行贷款。
基金运作则不同:公司资金是永久的,除非公司破产或者按照公司法清算。契约型基金,基金合同到期,即终止。
运作财产的依据不同:公司型基金是按照章程运作的,契约型基金和股份公司一样,是按照基金合同设立和运作的。
什么是契约型基金?
在世界范围内,共有基金的形式多种多样,但根据其法律地位,又可分为契约型和公司型。契约式是在一定契约原则基础上组织起来的代理投资行为。它由委托人、受益人和受托人组成。委托人是基金投资的设定者,即各类基金的设定者和组织者,发行受益证券,将募集资金交由受托人管理,并对募集资金进行具体的投资和运用。受益人是受益证券的持有人和普通投资者。他们购买受益证券,参与基金投资,成为合同当事人之一,享有投资收益分配权。受托人一般是信托公司或银行,根据信托合同的规定具体办理证券、现金管理等相关代理业务和簿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