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做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吗?
个人不能成为融资租赁的出租人。
出租人是融资租赁市场的经营者,是融资租赁交易中最活跃的部分,是推动融资租赁交易发展的主导力量。根据其性质和投资目的,出租人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制造商出租方是附属于设备制造商的出租方。一些机械、电子等领域的大型工业制造企业,为了扩大产品的市场份额,增加销售额,在自己的企业内部设立租赁部门,或单独成立租赁子公司,或与其他专业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专门从事其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融资租赁业务。国际上比较知名的厂商有GE Capital、IBM、Caterpiller、西门子信贷公司(Siexmns)等。
这种出租方融资租赁的目的是利用融资租赁交易所的资金优势,提高公司产品的综合竞争力,从而提高产品销量,扩大产品市场份额。在进行具体的融资租赁交易安排时,此类出租人往往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客户提供租赁设备的维护、维修、备件供应等服务,并在融资租赁期限届满时提供更加灵活的选择,以更好地满足客户对设备分期付款、表外融资、短期使用、技术更新无风险等方面的需求。
2.金融机构的出租人
即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它们利用自身的资金潜力直接参与融资租赁交易,或者为了参与融资租赁交易而设立自己的租赁部门或租赁子公司,在融资租赁市场上占据重要地位。
3.独立机构出租人
即专门从事融资租赁的租赁公司,或者与租赁业务相关的财务咨询公司、经纪公司。这类出租人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时,主要利用其专业的租赁技术,安排各种交易方式,针对特定客户群体自主开展融资租赁交易,确保各方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