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清算后包括哪些债务?

公司解散清算后有哪些债务具体包括以下四类债务:(1)清算费用;包括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评估费、出售费。(二)应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公司解散清算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公司解散前职工因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应当获得的报酬。包括标准工资、奖励工资、津贴和其他工资性收入。社会保险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要为员工缴纳各种保险费,包括养老、疾病、身故、伤残、生育、失业等特殊情况下的社会保险费。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所以公司法规定清算费用支付后,先支付这两项费用。(3)应交税费。企业清算时,以整个清算期间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收入及其应纳所得税。(四)公司的一般债务。解散和清算时,公司在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后仍有盈余。一般债权人的地位不同于债权人会议在破产清算中的作用和权限,主要是因为公司在解散清算时有剩余财产,但在破产清算时,由于破产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不会得到充分或完全的保护,因此债权偿还方案关系到每一个债权人的重要利益。对此,根据债权平等原则,按各自比例清偿。一般情况下,公司注销前应进行清算,清算时处理债务。但很多情况下,股东为了逃避债务,不清算或非法清算甚至“自愿吊销执照”,侵害债权人利益。这种情况下,公司注销后债务如何清偿?视具体情况会有以下几种清偿方式:(1)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逃避债务的,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为了逃避债务,往往恶意注销公司,或者转移财产后注销公司。此时,债权人可以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向相关股东追偿,实现自己的债权。(二)清算人应当对违法行为负责。根据《公司法》的具体规定,清算组、清算人在清算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将受到罚款等处罚;同时,没收违法所得。(3)按照合伙企业法和破产法的具体规定进行清算。合伙企业清算时,清算人有违法行为,负有偿还和赔偿债务的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应当对企业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企业破产时,行为人有破产法规定的行为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债权管理方法a公司债务和债权处理的总体思路是:依法还债,有情经营;整合现有资产,激活刚性财力。(1)债权清算原则1。整合现有资产,激活刚性财力。2、回收货币资金,辅以物资。3、诉讼保全,依法清偿债务,确保债权安全。4.全面结算。把债权清理和优惠政策结合起来,全面清偿债务。5.债权管理与债权经营分离。财务公司负责管理债权。创业投资管理公司负责债权管理,对现有债权进行市场化运作,盘活闲置资产,依法回收外债资金。(二)债权清理措施1。重新审核签订还款协议,按约定还清欠款。2.债权结算与财政支持、销户相结合,实行全面结算。3.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较强的生产性企业所欠债务采取债转股或债转股方式,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4、规范债权转让方式,债权转让必须依法签字、公证。5.分工明确。清欠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并配套相应的激励措施。6.清理债权收回的资金、物资和股权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防止侵占和挪用债权清理和追回物资资金。公司破产如何清算?1.成立清算组的人应当自公司宣告破产之日起0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代表、有关部门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置和分配。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清算组对人民负责并报告工作。破产财产主要包括以下财产:破产宣告时破产公司管理的全部财产;破产宣告后,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公司取得的财产;应当由破产公司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破产债权包括: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有财产担保且未清偿部分超过担保价款的债权。3.破产财产的分配清算组应当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裁定后实施。清算组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分配破产费用,包括:管理、变卖和分配破产财产所需的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破产程序终结。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是破产公司所欠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是破产公司所欠税款;第三,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4.破产清算结束,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清算组应当请求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清偿的债权不得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