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单位性质是什么?

单位的性质是非法人经济组织。

1.国有独资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国家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授权企业经营管理。国有独资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国家授权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2.其特征在于,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实施前设立的国有企业,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条件的,可以依照《公司法》改组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扩展数据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是人还是资本的结合?

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吸收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优点的基础上产生的。一方面,其股东以出资额为限,享有权利,承担责任,与无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由于其非公开发行,股东之间关系密切,具有一定的人性,因此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

2.股份是否相等。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需要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需要按照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按照该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一般来说,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将其股份转换为等额股份,这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这一特点也保证了股份有限公司的普遍性、公开性和平等性。

3.股东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其一定的人性和股东间的信任,股东不应过多。我国公司法规定2-50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既有上下限,而股份有限公司只有下限,即只规定了发起人的最低人数,但只规定了股东的最低法定人数,而没有规定股东的上限。这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最大的普遍性和相当大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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