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质押是什么意思?

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拥有的股权为质押标的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也叫股权质押。股权质押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质权人为公司其他股东,此时质押公司股份无需他人同意;2.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质押公司股份时,应当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权质押是一种权利质押,是以企业投资者的股权为基础的。在我国,只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可以作为股份质押。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在证券登记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份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股权所得价款应当提前清偿或者提存质权人。

我国《公司法》缺乏关于股权质押的规定,而真正在我国确立质押担保制度的是1995+10月1日生效的《担保法》,其中包含了关于股权质押的内容。2007年6月65438+10月1生效的《物权法》再次明确股权可以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