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从另一家公司买了这块土地的使用权,这块土地原本是工业用地,现在我们公司想把它改成商业用地。

问:我公司购买了另一家公司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这块地本来是工业用地,现在我们公司想改成商业用地。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后需要签订协议变更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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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土地纠纷如下:1。因土地转让合同的效力发生的争议。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因不符合法律规定而无效。2005年8月1日后仍以各开发区管委会名义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认定无效;2.市、县人民政府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低于当地政府订立合同时确定的最低价的,可以认定价格条款无效;3.未办理征地、农用地转用手续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的,因转让标的不符合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将被认定无效。二、因选择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引起的纠纷。2002年7月1以后,土地按国土资源部规定必须采用招标、挂牌、拍卖方式出让,但仍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的,任何潜在土地使用者均可提出异议,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不公平投标引起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