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无法偿还法人债务会有什么后果?

法律分析: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法人无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有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明显缺乏偿付能力。

以对债务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没有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条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二)债务履行期已过;

(三)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第三条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表明其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务,但有相反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资产能够清偿其全部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