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制后员工的性质是什么?
国企改制后,员工身份没有改变,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只要职工和单位都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职工为单位工作,就存在实际劳动关系。
国企改制后,员工从劳动者变成了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企业改革前,员工是国家和企业的主人。这种主人或主子更多的是体现在政治意义上,因为企业是国有的,企业的所有财产都是国家所有,员工主要是劳动者。
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区别
原因:
(一)性质不同,国有控股是指国家资本投资企业取得控股权,能够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国有独资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管理体制不同,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依法进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大会职权。
公司重组的权利义务由谁负责?
改革企业制度的简称是企业重组。企业改制的核心是经济机制的转换和企业制度的创新,实质是调整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改制也指企业所有权的变更:国有企业的改制方案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同意;私营企业改制应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重组可分为整体重组和部分重组,重组过程中会涉及原有的权利义务。公司改制后,原权利义务由改制后的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
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国家实行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