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企业可以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吗?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指我国中小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的公司债券,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
一,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定义
(一)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基本概念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指我国中小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的公司债券,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推出,加强了直接金融与中小企业的有效对接,将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提供新的有效途径,有望为资本市场创新注入新的活力。同时,私募债券这种中小企业,对发行人的净资产和盈利能力没有门槛要求,是完全市场化的信用债品种。
其中,“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未上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暂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中小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分类标准规定》(工信部300号令[2011])进行分类(第二部分将详细阐述);“私募”是指非公开发行,发行、转让、持有总账不超过200户。关于非公开发行,根据《证券法》第十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②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超过200人;(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二)中小企业私募债的特点
1.在发行人的信用能力方面,私募债券这种中小企业,对发行人的净资产和盈利能力没有硬性要求,承销商掌握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资金运用情况;
2.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各种要素,如发行金额、利率、期限等。,由发行人、主承销商和投资者协商确定,各方权利义务通过合同确定;
3.在发行制度上,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用交易所备案发行制度。
第二,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条件
(一)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人资格
1,中小企业标准的定义
根据中小企业的定义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李安琪[2011]300号),不同行业的划分标准不同。该规定第四条具体划分了各行业的分类标准:
(1)农林牧渔。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中小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微型企业。
(2)工业。65438+万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中小企业。其中,员工30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上,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员工少于20人或营业收入少于300万元的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8亿元以下或总资产8亿元以下的中小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总资产300万元以上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营业收入低于300万元或者总资产低于300万元。
(4)批发业。员工不足200人或营业收入不足4亿元的中小企业。其中,2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营业收入654.38+00万元及以上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员工少于5人或营业收入654.38+00万元的企业。
(5)零售业。员工不足300人或营业收入不足2亿元的中小企业。其中,5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从业人员少于10人或营业收入少于10万元的企业。
(6)交通运输业。中小企业是指员工少于1000人或营业收入少于3亿元的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上,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员工少于20人或营业收入少于200万元的企业。
(7)仓储业。员工不足200人或营业收入不足3亿元的中小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业务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654.38+0万元及以上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员工少于20人或营业收入654.38+0万元的企业。
(八)邮政业。中小企业是指员工少于1000人或营业收入少于3亿元的企业。其中,员工30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654.38+0万元及以上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员工少于20人或营业收入654.38+0万元的企业。
(9)住宿业。中小企业是指员工少于300人或营业收入100万元的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从业人员少于10人或营业收入少于10万元的企业。
(10)餐饮行业。中小企业是指员工少于300人或营业收入100万元的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从业人员少于10人或营业收入少于10万元的企业。
(11)信息传输行业。中小企业是指员工少于2000人或营业收入少于100万元的企业。其中,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从业人员少于10人或营业收入少于10万元的企业。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企业是指员工少于300人或营业收入100万元的企业。其中,从业人员及以上100人,业务收入100万元。从业人员10及以上,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员工少于10人或营业收入少于50万元的企业。
(13)房地产开发经营。中小企业营业收入低于200万元或总资产低于654.38+000万元。其中,营业收入654.38+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中型企业;营业收入654.38+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营业收入低于654.38+0万元或总资产低于2000万元。
(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少于1000人或营业收入少于5000万元的中小企业。其中员工300人及以上,业务收入654.38+00万元及以上。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员工少于100人或营业收入少于500万元的企业。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中小企业是指员工少于300人或总资产为65438+20万元的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总资产100万元及以上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从业人员少于10人或总资产少于100万元的企业。
(16)其他未上市行业。员工少于300人的中小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拥有10名以上雇员的小型企业;雇员少于10人的微型企业。
2、行业要求和运行时间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人资格将行业限制在非房地产或金融行业。
在经营时间上,企业需要提交最近两年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才能经营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3.鼓励企业类型
①鼓励偿债能力强的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鼓励发行人采用第三方担保。
②鼓励拟上市公司或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的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虽然目前对发行人的财务指标没有硬性规定,但对于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较强的企业来说,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更有优势。
4、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办法》第五章的规定,发行人既有初始信息披露义务,又有在私募债券存续期间发生可能影响其偿付能力的重大事件时的特殊披露义务(持续信息披露)。
发行人未按照规定进行披露的,可能构成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刑法修正案(六)》将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修改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其他重要信息,严重损害股东或者他人利益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二)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的基本要素
1,备案系统
主承销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深交所规定,对备案材料齐全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交易所只审查提交材料的完整性,不实质性审查材料的具体内容。
2.发行规模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规模不受净资产40%的限制,但一般应控制在净资产规模以内。
3.发行期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期限为1年以上,上交所明确规定发行期限为3年以下。
4.分配方法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以定向增发为主,即非公开发行,可以一次发行,也可以分两期发行(上交所)。发行人应在获得备案通知后6个月内发行。两个以上发行人可以集合方式发行。发行人可以提供带有认股权证或可转换条款的私募债券。
5.发行利率
中小企业私募债利率不得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鉴于发行人为中小企业,且为非公开发行方式,流动性受到一定限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利率高于公司债和企业债。
6.募集资金的使用
中小企业私募债募集资金用途无特殊限制,可用于偿还债务或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途较为灵活。
7.担保和评级
目前私募债券这种中小企业,对担保和评级没有强制要求。但为降低债券风险,可鼓励第三方担保或财产抵押/质押担保,也可采用部分担保。同时,由于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评级上没有硬性规定。
8.投资者的类型
投资者需要适当,主要是指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董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承销商。
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包括:(1)金融机构;(二)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3)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的企业法人;(4)认缴出资不低于5000万元,实缴出资不低于65,438+0,000元的合伙企业。
合格个人投资者包括(仅限上交所):(1)券商确认交易所事后核查;(2)500万元人民币的金融资产(证券账户、资产);(3)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历;(4)签署风险意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参与认购公司发行的私募债券。承销商可以参与私募债券的认购和转让。
9.财务状态
①净资产规模尽量大,净资产规模要超过6543.8+0亿元。
②盈利能力强,覆盖一年的债券利息,未来可持续盈利;
(三)偿付能力较强,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
④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正且保持良好水平,其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无需披露。
10,流通场所
在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和深交所综合协议平台上市或证券公司柜台转让。发行、转让和持有账户的总数不得超过2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