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盐务局组织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盐务局设6个职能处室:

(1)办公室

组织协调本机关的日常工作;制定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文电、会议、文件、机要、保密、应急管理、信息、信访、督查督办、提案答复、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本机关综合文稿的起草、信息化建设、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负责大事记、史志、年鉴和计划生育的编纂。

(2)政策法规司

负责盐产品运输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负责盐业执法和查处盐业违法案件;拟定本部门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负责本机关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的综合调查、研究和起草工作;承担本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盐业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负责综合管理;承担市打击涉盐违法犯罪联合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保护区管理处(挂行政审批处牌子)

负责全市食盐安全工作,修订食盐保障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落实应急工作;负责全市食盐和其他品种食盐的政府储备;负责盐产品产销存计划的平衡下达;承办本部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负责盐田设施建设的审核和审批;负责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和管理;负责食盐运销管理及相关信息统计。

(4)行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盐业规划、综合统计、分析和经济信息工作;指导盐业科技和新产品的开发;指导盐产品质量检验和监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监督下属单位的业务活动。

(五)财务部(审计部门牌子)

负责组织编制本机关的财务预算和决算;负责本机关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食盐价格申报、审核和监督管理;负责征收盐业管理费;指导下属单位的预算管理;负责下属单位的内部审核。

(6)组织人事部门

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组织、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下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本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指导下属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按照规定,设立纪委(挂监察室牌子)、党委、工会、团委。直属事业单位:胶州市盐务局、胶南盐务局、即墨市盐务局、平度市盐务局、莱西盐务局、青岛盐务局黄岛分局(正厅级)、青岛盐政稽查支队(正厅级)、青岛盐业职工医院。

直属企业:青岛盐业专营有限公司(下设城市管理处、崂山管理处、城阳管理处)、青岛盐业经销处、青岛盐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盐青岛盐业有限公司(参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