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股票为什么从12多跌到四元多,为什么除息日股票钱少了那么多?
证券代码:601636证券简称:旗滨集团公告编号: 2015-087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增比例:每10股转增15股。
税前每股现金分红:0.10元,税后每股现金分红:0.10元。
备案日期:2065 438+2005年9月22日
除息日:2065 438+2005年9月23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日期:2065 438+2005年9月2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65 438+2005年9月23日。
一、通过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及日期。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2015 9月8日。
公司2065438+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
详见9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和上海证券报201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股本分配和资本化计划
(1)发行年份:2065438+2005年上半年。
(二)发行范围:截至2015年9月22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邓忠上海分公司”)
所有注册股东。
(三)公司2015上半年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分配以总股本65,438+0,065,438+00,65,438+0,765,438+0,800股为基数,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发放。
65,438+00股转增65,438+05股,合计转增65,438+05,257,700股。转让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52,542.95万股;同时向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润每65,438+00股派发现金红利65,438+0元。
元(含税),* *的现金分红为101,017,180元。
1
(4)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分配股利时,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5]第101号,个人从公开发行与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份的持有期限。
超过65,438+0年的,股息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现金分红为人民币。
0.10元;对持股不满1年(含1年)的个人,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为
支付现金红利0.65438元+00。个人转让股份时,邓忠上海分行将根据其持股期限支付现金红利0.10元。
应纳税款由证券公司及其他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除,汇至公司。
上海分公司和邓忠上海分公司应在次月的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汇至公司。当公司收到税款时,
在1月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持股期限。
如果是1个月以内(含1个月),股息红利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和实际税负。
20%;持股期限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暂减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实际税负为10%。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持有本公司股份和限售条件的流动
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合格投资者支付股息、红利及利息的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
关于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9〕47号)及相关规定,按照10%计算。
所得税统一按税率代扣代缴,税后实际每股现金分红0.09元。
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
取得股息、红利后可以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3)香港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本公司a股(“上海”)
股票通”),其现金股息将由公司通过邓忠上海分公司根据股票名义持有人的账户支付。
人民币发行,税前扣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和香港股票市场交易。
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税率执行10%。
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每股现金分红0.09元。
(4)对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判断是否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人民币。
0.1元(含税)。
三。相关日期
备案日期:2065 438+2005年9月22日
除息日:2065 438+2005年9月23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日期:2065 438+200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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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红利发放日:2065 438+2005年9月23日。
第四,分配对象
截至2015年9月22日下午,上交所收市后,在邓忠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的所有注册股东。
动词 (verb的缩写)股本分配和资本化实施办法
(一)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于、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我司、新活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天堂硅谷恒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支付。
(2)除上述股东外,公司其他股东的分红均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在登记日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处注册。
分配给其单位已处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已办理综合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分红日分红。
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信建投支付。
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存并在办理指定交易后分发。
(3)本次转让的股份将按照邓忠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由上海邓忠分享。
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在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注册。
股东股份数按比例自动记入公司股东账户。每个股东按送股比例不足一股。
部分,按小数尾数大小顺序依次向股东发送1股,直至与本次实际发送的总股数相加。
发送的股份总数是相同的;如果尾数相同的股份比剩余股份多,电脑会抽签派送。
不及物动词股本变动表
可变数字
单位:本次变更前后的股份。
转增
1.其他境内法人持股179,67万,269,50.5万,449,17.5万。
限量销售单
零件的循环2。境内自然人持股8,565,438+05,900,12,773,850,265,438+0,289,750。
限售股流通总股数为65,438+088,65,438+085,900,282,278,850,470,464,750。
无限售条件a股821,985,900 1,232,978,850 2,054,964,750。
零件的流通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总数为821,985,900 1,232,978,850 2,054,964,750。
总股份为65,438+0,065,438+00,65,438+0,800,65,438+0,565,438+05,257,700,252,542.95万。
七、转增方案实施后,按2005年年中摊薄后新增股本252,542.95万股计算2065,438。
每股收益0.037元。
八。相关咨询方法
三
咨询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钟
电话:0596-5699668
传真:0596-5699660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犀浦镇环岛路8号
邮政编码:363400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7日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