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指数怎么算?
创业板指数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了更全面地反映创业板市场,为投资者提供更多可交易的指数产品和金融衍生品,推广指数基金产品,丰富证券市场产品品种而推出的标的物。2010年6月1日正式编制发布。本指数的编制参考了深证成分指数和深证100指数的编制方法以及国际惯例(包括总收入指数和纯价格指数)。即以起始日为基准,根据创业板所有股票的流通市值逐一计算当日股价,然后加权平均与开市日的“基准”进行比较。至此,创业板指数、深证指数和中小板指数共同构成了反映深交所上市股票运行情况的核心指数。
创业板指数的意义
创业板指数的推出,标志着创业板在平稳起步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标志着多层次资本市场指数体系的建立。
首先,突出创业板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市场层次的运行特点,增强其影响力和服务能力;
其次,全面客观地反映创业板股票的整体价格变化和趋势,为投资者提供权威的参考指标;
第三,为指数挂钩产品的发展提供新的标的,让投资者更有效地投资创业板市场,分享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成长成果。
创业板指数的特点
首先,指数的样本选取主要基于样本股的“流通市值市场份额”和“交易金额市场份额”两个指标,体现了深市流通市场份额高、交易活跃的特点。
其次,指数计算以样本股“自由流通股本”的“准确值”为权重,消除了股权结构带来的杠杆效应,使指数表现更加灵敏、准确、真实。
最后,指数样本股每季度调整一次,以反映创业板市场的快速增长。
创业板指数的选择标准
从创业板指数编制方案来看,指数抽样有五个入围标准:
1.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的a股;
2.有一定的上市日期(一般三个月);
3.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规行为,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
4.公司最近一年经营无异常,无重大亏损;
5.检查期间股价无异常波动。创业板指数的初始成份股均为指数发布之日已纳入深证综指计算的创业板股票。
6.在指数样本小于100之前,新上市的创业板股票在上市后第十一个交易日纳入指数计算;指数样本数达到100后,锁定样本数为100,按照样本定期调整规则定期调整样本股。
选择方法
创业板指数从创业板股票中选取100个样本,反映创业板市场的运行情况。
初始成份股均为发行日已纳入深证综指计算的创业板股票。
在创业板指数样本小于100之前,新上市的创业板股票在上市后第11个交易日纳入指数计算。
当创业板指数样本数达到100时,样本数不再增加,需要对入围股票进行排序,以选择未来的成份股。
创业板的样本选择指标是一段时间内(一般为六个月)平均流通市值与平均交易金额的比例。选取样本时,先计算入围股票的平均流通市值占创业板市场的比重和平均成交金额占创业板市场的比重,再将上述指标按照2: 1的权重进行平均,将计算结果由高到低排序。参考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状况等因素后,根据缓冲技术选择创业板指数的成份股。
创业板指数调整规则
创业板指数将在样本达到100后进行季度调整,实施时间定在每年的1、4月、7月、1的第一个交易日。通常情况下,调整方案会在实施日期前一月第二个完整交易周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布。
成份股样本的常规调整方法是按照抽样方法中的加权比例对入围股票进行综合排序,然后按照以下原则进行选股:
1.依次选取排名在样本数70%以内的非原始成份股;
2.排序在样本数130%范围内的原成份股依次保留;
3.每次调整的样本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样本总数的10%。
创业板指数的计算方法
创业板指数的计算方法是加权平均计算法。以起始日为基准,根据所有创业板股票的流通市值,逐一计算当日股价,然后加权平均,与开市日的“基准”进行比较。
创业板指数采用派格加权法编制,采用日链实时计算,公式如下:
实时指数=前一交易日收盘指数* ∑(成份股实时成交价格权重)/∑(成份股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权重)
上述公式中,“成份股”是指纳入指数计算范围的股票,“成份股权重”是指成份股的自由流通,子项和父项的权重相同。子项中的乘积为成份股的实时自由流通市值,父项中的乘积为成份股上一交易日收盘时的自由流通市值。∑指纳入指数计算的成份股的自由流通市值总和。
在每个交易日,集合竞价以成份股的开盘价计算开盘指数,然后以交易时段成份股的实时成交价计算实时指数,以收盘后成份股的收盘价计算收盘指数。
成份股当日无交易的,取上一交易日收盘价。
成份股暂停交易的,以最近一次交易价格为准。
自由流通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流通股数,是剔除“以下三类持股比例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无限售条件股份”后的流通股数:1,国有(法人)股东;2.战略投资者;3.公司创始人、家族或高级管理人员。
创业板指数定期调整。
创业板指数的调整计算,是在开市前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或同时对指数实时计算公式中的相关数据项进行调整。
一、调整成份股范围
即调整子项和父项中∑的汇总范围,将一只股票纳入(或排除)指数的计算,包括:
1.创业板指数样本小于100之前,新上市的创业板股票在上市后第11个交易日纳入指数计算;
2.成份股样本定期调整;
3.暂停或终止成份股上市的,自暂停或终止上市之日起将相应成份股剔除出指数计算,剔除造成的样本空缺将在定期调整时予以补充;
4.对于新上市的股票,如果前五个交易日的平均流通市值在指数成份股样本空间内排名在前10%以内,则在15个交易日之后被快速选为成份股,市值最小的原成份股将被排除在指数之外;
5.成份股样本公司因重大违规行为(如财务报告重大造假)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交易的,根据指数专家委员会的决定及时从指数样本中剔除,剔除造成的样本空缺在定期调整时予以弥补;
6.成份股的收购、合并、分立,按照特别规定办理。
2.调整母项目中某成份股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
创业板指数分为总收益指数和价格指数。
对于总收益指标,当上市公司分红、送股、送股、增股或其他除权时,母项目中成份股的记录收盘价日期将更新为除权除息日的除权参考价。除息参考价以深交所公布的数据为准。
对于价格指数,现金分红在除息日不会进行除息调整,其他处理方法与总收益指数相同。
第三,调整一只成份股在子项和父项中的权重,即自由流通。
1.成份股公司进行权益分配,在股份发售和权利转让日,根据实际发售和转让的股份数修正相应成份股的权重。成份股公司增发股票或者股份时,应当在其新股上市之日对成份股的权重进行修正;成份股公司进行债转股、股份回购、权证行权时,在其公告日的次一交易日实施修正。
2.如遇发起人发行的新股限售期满、网下配股解禁、定向增发向大股东或战略投资者配股解禁、大股东增持、大股东减持成份股公司等非公司行为导致的自由流通权数量变化, 每年6月5438+10月和7月的第一个交易日,根据上市公司最新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中公布的持股数据进行定期集中更正。
创业板指数的维护和发布
创业板指数由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委托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编制、维护和发布。实时行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时卫星广播系统随实时证券行情一同发布。指数成份股信息通过深交所网站和巨潮指数网站发布。
索引管理
创业板指数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委托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指数事业部设计和管理。
创业板指数属于深交所的资产。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信息公司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跟踪、交易该指数或将其作为评价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