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额度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出资额为限对被投资公司承担责任。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性公司和控股公司外,公司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现在,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作为被投资企业债务的连带责任出资人。
法律依据:
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缴的资本总额或者实收资本总额;
(三)发行和募集股份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定章程,章程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并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