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股东是如何形成的?
股东是投资者或股份公司的投资者。股东是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持有人,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他们也指其他合资企业的投资者。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没有股东,就不可能有公司。一般来说,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为公司出资的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的编号等事项。《公司法》还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及转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据此,未按上述规定办理过户手续的,该过户对公司不产生法律效力。由此可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是对公司有出资且姓名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的人。至于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公司法允许发行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并规定公司转让记名股票,应当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据此,应当理解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无记名股票的持有人是公司的股东,无记名股票的持有人也必须将其姓名和住址记载于股东名册,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