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合并企业?

企业合并的原因如下:

1.消除竞争,收购竞争对手,使企业获得更广泛的市场控制权;

2.扩大经营规模,增强竞争实力;

3.分散经营风险,分散企业的产品和市场范围,从而降低公司的整体经营风险;

4.实现增长,通过外部增长实现经济效益。

企业合并的流程如下:

1.董事会指定的合并方案;

2.签署公司合并协议。公司合并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就公司合并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当明确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和当事人约定的事项;

3.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合并各方应当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财产,不得隐瞒公司的债权债务;

4.合并决议的形成。公司合并应当经股东会或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后,方可进行其他工作;

5.对债权人的通知和公告。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在报纸上公告。

6.统一注册。合并后,解散的公司应当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存续的公司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新设立的公司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公司合并登记后才能得到法律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进行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新公司为新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173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应当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