裂变创业如何裂变?6-股权和收益权的调整和分离

第六章。股权与收益权的调整与分离

现在裂变创投公司已经成立,进入培育期。这里面最关键的人是企业的总经理,他的股份至少是10%(多达15%),初期没问题,但是一旦项目盈利,付出最多的总经理得到的就太少了。

为了更好地激励创业团队,宗毅设计了独特的分红模式:股权和收益权分离,即放弃最大收益权,用分红权补充创业团队的股权。

即如果新公司盈利,每年税后利润分成50%、30%、20%。

将税后利润的50%按照股权结构分配给全体股东,而这将按照股份比例分配给全体股东,这样总经理至少会有5%的税后利润(按至少10%的股份计算)。

税后利润留30%作为企业滚动发展资金,投入再生产,继续发展壮大。如果裂变公司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人才,可以视情况再次分裂。

20%是高管团队的管理红利。如果你不是这个项目的执行股东,就拿不到这部分,这部分收入由总经理分配。原则上总经理可以拿到这部分的一半。

所以总经理是15%的利润分红,也就是用10%的股权,享有15%的收益权,创业公司总经理的实际收益是这个公司收益最大的人。实际操作中,总经理通常拿不到10%的管理层分红,把更多的钱给自己的高管团队(包括不是执行股东的高管)。

这种模式的精妙之处在于,总经理及其核心高管团队既有股权又有收益权,模式本身也具有对赌性质。如果不能实现盈利,创业团队就无法享受额外的收益权,所以创业团队会在运营中保留盈利。

宗毅:当这家公司倒闭时,他失去了所有的财产。我们只是缺少1/10。我们选总经理也是有标准的。在我们把公司交给他之前,他必须投入他的净资产。

实践中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在这样的分配机制下,如果总经理和高管团队还是觉得分配不够,怎么办?

别急,下一章,我们会讲到这种情况下的解决方法: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