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登记在哪里?
法律分析:未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以基金份额或者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或者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份出质的,质押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时成立,未上市公司股份出质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十四条,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出具登记通知书。通知书加盖登记机关股权出质登记专用章。不属于股权出质登记范围或者本机关管辖范围,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并退回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