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董事长、总经理分别在行使什么权利?谁是真正的老板?

一.董事会主席

1.一般是董事会成员,承担董事长、主持人、召集人的职能。但在中国公司法的框架下,董事长的法定权力与其他董事几乎相同,在董事会的表决中只有一票。

2,因为董事长有召集董事会的程序性权力——这个程序性权力就是他的权力超过普通董事的地方。

3.当公司没有董事会,只有一个执行董事时,执行董事一般会作为董事长印在名片上。这里的董事长实际上是一个人行使董事会的权力。

4.其实董事长的权力往往不在于头衔本身,而在于他往往是公司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国企董事长可能权力不大。

二。总裁兼总经理

一般法律意义上的总裁和总经理都是公司法上的“经理”,区别只是看不同公司的偏好。

总经理由董事会选举/任命,对董事会负责;它的职权范围都在公司法中,主要在三个方面:

商务:全面负责公司的商务事务;

建立规章制度:制定具体的公司运营条例;

人事任免权:对公司所有以下高管的任免权(不包括高管,高管一般指副总裁级别以上的经理)。

1,董事长起的是董事会层面的作用,权限比较适中。一般参与制定公司战略,担任公司代表。但强势的董事长往往会“越权”,一意孤行。

具体职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确定。

2.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权力不一定相同。大家的印象是董事长权力更大。事实上,如上所述,他的权力未必来自董事长这个头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