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回答几种常见的就业陷阱
简单回答几种常见的就业陷阱求职,就是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寻求为企事业单位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并获得作为物质生活来源的合理报酬的过程。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就业陷阱的简单回答。
简单回答几种常见的就业陷阱1 1。大学生常见的就业陷阱:
1,就业渠道陷阱
就业渠道的陷阱主要是通过招聘网站、QQ信息、微信、微博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由于监控不严,很难核实信息的真实性。信息发布者往往利用这一点发布有吸引力的求职信息,以吸引求职大学生的注意。
比如某公司广告招聘“储备经理”,承诺高薪,条件也不苛刻。很多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蜂拥而至做业务员这一行,所谓的高薪只有做到一定年限或者职位才能享受。
2.工资陷阱
这类用人单位往往对求职的大学生承诺高薪,但不签任何书面合同。应聘者拿到工资,要么打折,要么推脱,有的甚至以公司倒闭为由,一分钱不发。
比如2011,郑州市年平均工资35541元。如果用人单位或个人给求职大学生的岗位年薪远高于这个数字,那么这些招聘单位往往存在很多问题。
此外,一些用人单位和个人只能给求职大学生非常高的总薪酬和毫无根据的升职加薪计划。实际上,这个总额包括保险、养老金、失业救济金等。,而且工资所剩无几,升职加薪最终解释权在用人单位。
3、单位资质陷阱
有些用人单位或个人,在招聘时,对自己的单位描述不真实,附上自己的学历、荣誉、业绩等。给自己的身体,人为的给自己的单位披上光鲜亮丽的外衣,让找工作涉世未深的大学生觉得这个单位好,有实力,以后一定能发展。
其实确实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公司或者小单位,甚至是“皮包公司”。
4.引入者陷阱
在大学生求职的路上,总有一些人积极热情地给他们介绍好工作,而这些热情的背后可能有着不可预知的危机。比如我们经常说的传销。据调查,近年来被工商部门查处的MLM籍人员主要集中在18岁至25岁之间。
其中,刚毕业的学生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有的甚至是大学生和初高中毕业生。这种介绍人在求职大学生面前总是表现出一副成功的姿态,吹嘘自己工资高、工作轻、生活自由、发展空间大,往往会让缺乏人生经验的大学生上当受骗。
有研究表明,近年来被工商部门查获辞退的MLM人员年龄主要集中在18至25岁,其中刚毕业的学生占相当比例,有的甚至是在校大学生和初高中毕业生。
这种介绍人在求职大学生面前总是表现出一副成功的姿态,吹嘘自己工资高、工作轻、生活自由、发展空间大,往往让缺乏人生经验的大学生上当受骗。
第二,预防就业陷阱
1,校级
(1),加强就业政策宣传教育。学校就业部门要及时对毕业生进行就业形势教育,让毕业生清楚了解当前的就业形势,了解国家最新的就业政策,培养多元就业意识和创业精神。
比如让学生知道国家确立的“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就业,扩大就业规模。同时,让学生认识到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创业观,培养学生的创业思维和能力,鼓励学生勇于创业。
(2)增强就业指导的针对性。学校就业指导部门要及时向毕业生通报国家就业政策,把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就业指导与国家西部大开发建设结合起来,把毕业生职业规划、人生目标规划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就业指导的针对性,而不是泛泛而谈、空喊。
(3)向学生介绍防范就业陷阱的知识。刚毕业的大学生社会阅历比较浅。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进取心和天之骄子的气焰。他们不能及时识别就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陷阱。
学校要针对就业陷阱的类型开展相关预防教育,教会学生从国家、政府、学校或正规人才交流市场获取就业信息,不要轻信小广告和流动招聘人员。
让学生学会根据实际情况辨别薪资的可信度。多问几个关于公司资质描述的问题,通过工商部门的电话和网站核实。不要轻易相信“老同学”“老朋友”,不要贪图一时的虚荣和蝇头小利。
2、学生层面
(1),正确的就业心态
在校期间,要努力学习,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储备良好的就业能力,为以后就业打好基础。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不要相信高薪、高薪、福利好、来钱快的招聘新闻,坚信天上没有馅饼,任何成功都要通过努力才能获得。
认清自己,知道自己的真实水平,不要自诩为社会精英,在不法分子用虚假夸张或甜言蜜语游说你的时候保持清醒的头脑。
(2)、不断提高法律意识。
大学生要真正了解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的相关内容,在自己的就业过程中加大对就业陷阱的甄别力度。此外,大学生要加强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三,就业陷阱的特征
1,欺骗虚伪
欺骗的虚伪性主要表现在用人单位利用虚假宣传、虚假承诺来获取求职大学生的良好预期,以此来提高招聘条件,隐藏各种非法目的。
2.诱惑
就业陷阱的诱惑主要表现在,非法单位以高工资、高待遇吸引求职大学生的目光。比如某公司承诺尽可能多的支付,但是求职者告诉他的“五险一金”、食宿等。待遇中包括总工资。
3.违反法律和道德
就业陷阱的违法性主要表现在违反劳动合同法,有的甚至触犯刑法。比如用人单位想留住人才,但招聘时却用隐晦的手段扣留学生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当学生有其他好的工作选择时,就很难去了。
这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就业陷阱的倒行逆施主要表现在利用学生的社会认可度和信任度,诱骗学生销售劣质产品,违背社会公德,甚至导致违法犯罪。
4.模糊
所谓模糊性,是指用人单位或个人在招聘信息中使用模棱两可的词语,让求职的大学生感到有利,但当他们进行自我解释时,就变得对求职者完全不利。
5、多面性
多面性是指就业信息发布单位的强大功能,往往表现为用相同的地址和电话注册多个公司,或者一个公司的业务涉及多个领域。
据部分高校反映,福州麦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近日通过58同城、福州597人才网、校园招聘会等渠道发布大量手机程序员、微信运营专员、电脑实习生等岗位招聘信息,以优厚的待遇吸引毕业生前来面试。
经过简短的考试后,公司要求每个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由福鼎市真善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根据协议,毕业生需要缴纳几千到几万元不等的各种职称费用,才能得到技术培训和安置。
毕业生交钱后,对方以公司倒闭、省外待岗等各种方式让毕业生自动离职。据初步核实,上述诈骗案件涉及多所高校,数十名毕业生被骗,金额达数十万元。
工作太容易,谨防陷阱。
成都某大学的一个同学说,去年2月在某招聘网站投了简历,一直没有收到回复。最近几天接到一个“销售公司”的电话,说他们在长沙、贵州等地销售电子商品。在网上看了她的简历,觉得很不错。希望她能加入他们公司,加入后一年至少赚几十万。
在大学生求职旺季,鉴于部分大学毕业生急于找工作,在选择工作单位时难免会有所松懈,影响自己的判断。对此,专业人士表示:“大学毕业生在选择公司时,要看对方是否有正规的执照或正规的证书。
在求职过程中,一旦发现对方做出了‘一年能挣多少钱’之类的承诺,就要提高警惕了。入职后,需要对工作行为和公司的运作模式,是否存在虚假情况和违法行为进行初步判断。"
网上求职,谨防网络传销。
很多大学生过于依赖网络求职,在网上投简历,个人信息大量同时暴露,必然不会成为网络传销的“目标下线”。对此,专业人士表示:“不排除一些网络传销冒充某企业,在网上进行虚假招聘。”,“这些人都是打着正规公司的名义,把人骗进去的。
然后引诱他们进入传销。如果求职者看到打着创业、高科技、电子商务旗号的“网络营销”、“网络直销”、“加盟网店”等形式的网络招聘信息,千万不要轻信,更要小心。天上不会掉馅饼。我们必须遵循明智地赚钱的原则,而不是投机取巧。"
因此,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止通过交保证金、押金、扣证、参加培训、技术辅导等方式骗钱的发生,警惕皮包公司、非法传销等“就业陷阱”,增强防骗能力。也要提醒大学毕业生,求职要保持正确的心态,处处留心,防止高薪等诱惑,以免落入骗局。
简单回答几种常见的就业陷阱3 (1),虚假广告陷阱
有些用人单位为了在招聘会上招到条件更好的毕业生,会夸大或隐瞒自己的一些信息。比如,他们在发布招聘信息时,往往故意扩大用人单位规模和岗位数量,进行虚假宣传;或者把招聘岗位弄得冠冕堂皇,要么是“经理”,要么是“总监”,但实际上只是“文员”、“业务员”,没有宣传的那么吸引人。
(二),色情陷阱
有些用人单位利用招聘和面试来侵犯学生。有的招聘广告说招聘男女公关人员,月薪几千或者几万,让一些没有经验的毕业生落入陷阱。所谓“男女公关”,其实是从事性服务;所谓“高薪”,其实就是客人从事性服务时给的小费。面对这样的问题或情况,同学们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随便跳进这个陷阱。
(三),传销陷阱
所谓传销,就是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
这种经营方式是国家严格禁止的。目前传销者的首选往往是急于赚钱的农民工,尤其是应届毕业生。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得到要骗的人的电话号码后,打着老乡、同学、亲戚等幌子,帮他们找工作,以高薪为诱饵,因人而异,迎合他们的喜好。
将求职者骗入非法传销。求职者一旦落入陷阱,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被迫从事传销活动。他们要么交3000-4000元的入门费,要么花3000-4000元买传销作为入门条件。MLM组织者还采取扣留身份证、控制通讯工具和监控等措施,防止受骗者离开,强迫他们联系亲友,或送钱和东西来牟利。
(四)协议陷阱
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就业和择业过程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就业协议一经签署,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根据相关规定,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或就业合同,可能会引起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纠纷。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陷阱分为以下几类:
1.用人单位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2.用人单位未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
3.雇主没有把承诺写进合同。
4.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霸王合同”
(五)、缓刑陷阱
试用期是劳动关系的实验阶段,但绝不是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试用”。我们这里所说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理解而选择并约定的考察期。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有试用期是很正常的,试用期工资一般不高。转正后,工资会有很大提高。很多公司为了使用廉价劳动力,抓住毕业生急于找工作的心理,公然挂出试用期的招牌,看起来非常规范。试用期过后,他们以各种理由告知求职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将其辞退。这样的公司不停的裁员,毕业生永远不会成为正式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