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以“股权质押”作为抵押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工商局会登记吗?有相关规定吗?
股权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本人或第三方合法持有的公司(上市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的贷款。是融资担保方式的创新。
股权质押贷款基本条件:1。申请质押的股权可以依法流通,即上市公司章程等内部法规和法律文件未对公司股权的质押和转让作出限制或禁止。2.本次质押前,申请质押的股权必须尚未质押或已解除有效质押,即借款人必须对质押股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和处分权。3.上市公司股份未被特别处理、限制转让或暂停上市。
我国《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解释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公司股权质押作出了不同的规定,以区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即:上市公司股份质押的,质押合同自股份质押到证券登记机构办理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法律专家将后者修改为:以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出质股份所在公司的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出质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2007年6月65438+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基金份额或者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或者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份出质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质押成立;质押后,基金份额和股权不得转让,但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交存基金份额和股权转让所得价款。
股权质押贷款的优势在于:一是企业贷款成本低,时间快。以武汉某公司为例。如果公司以房产抵押的方式借款2500万,保守估计房产评估费、权证费、保险费需要30多万,耗时2-3个月。公司股权质押贷款只需要几千元评估,登记审批完全免费。包括前后的准备时间,只用了一个月。第二,银行的风险降低。以前几乎没有银行会接受股权质押贷款,因为风险太大。企业还可以在抵押期间转让股权,银行找不到股东会损失很大。根据新《规定》,质押期间,企业股权将被工商部门锁定,不能转让,大大降低了风险。
但是,单纯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也不容忽视。这主要是因为股权的价值难以评估,无法预测其保值性。一般来说,金融机构主要是根据企业的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来确认企业的股份价值,然后按照一定的折现率给予授信。所以银行在做业务的时候,还是要选择现金流充足、贷款周期短、企业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商业银行开展股权质押贷款业务要注意两点:一是要清楚股权质押的风险。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股权质押相对于实物质押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当股权实现时,其价值的实现依赖于权利对应的财产价值。股权质押的风险是股权的价格很可能因为公司经营不善而下跌。当股权价格下跌时,转让股权的收益可能不足以清偿债务。虽然《担保法》规定,当变价款收入不足以支付债务时,债务人需要继续偿还不足部分。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债务人往往因能力不足而无法进一步还款。因此,商业银行在接受股权质押时,也要锁定企业的资产,即限制企业的一些经营行为,避免股权价值被掏空。其次,在接受股权质押时,一定要充分了解股权质押及质押成立的条件。《担保法》对股份质押和股份质押采取不同的生效条件:股份质押的,质押合同自股份质押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股票质押的,质押合同自出质人和质权人向证券机构办理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因此,商业银行在接受股权质押时,必须实际查阅股东名册或向证券登记机构查询股权质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