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股权转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企业法人经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应当在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外资企业应当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须经合营他方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合作各方之间或者一方向另一方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合作企业合同中的权利的全部或者部分,应当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审批机关应在收到有关转让文件后30天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名称和住所;(二)目标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基本情况;(三)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四)转让目标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五)转让方式、转让价格、支付价款的时间和方式以及付款条件;(六)产权交付事项;(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收负担;(八)解决合同争议的途径;(九)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十)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11)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条款。其他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公司章程对转让时间、受让方、受让方的限制性规定。公司法规定:比如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主体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接受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如各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法律法规禁止交易主体权利和能力的,交易主体不得违反规定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比如,股东不得将其股份转让给公司本身,但《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为减少资本而注销股份、与持有其股份的公司合并的两种情况除外。在股权转让活动中违反这些强制性规定,将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结合以上内容,具体介绍股权转让的法律基础。一般来说,法律规定股权转让作为股东行使权利的一种方式,必须有其依据。而且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股权转让都是有效的。也就是说,股权转让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