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并购公司
法律分析:法人M&A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企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条件下合并为一个企业。M&A的本质是企业控制权运动过程中的一种权利转移行为,是所有权利主体根据企业产权的制度安排而做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八十五条投资者可以通过要约收购、协议收购或者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第八十六条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持有或者与他人合计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在上述期间,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再次交易。投资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持有或者与他人分享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五后,其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进行申报和公告。在报告期内以及作出报告和公告后两天内,上市公司股票不得再次交易。
第八十七条依照前条规定作出的书面报告和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持有股份的名称和数额。(3)持股达到法定比例或持股增减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