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否必须在母公司的经营范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此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2月29日NPC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3,并于2004年、2005年、2013年和2018年多次修订。
根据2008年10月26日NPC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对现行版本进行了第四次修订。
扩展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司法
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变更经营范围,但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经营范围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公司可以投资其他企业;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资者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或者担保总额以及单个投资或者担保金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