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股东有哪些权利?
法律分析:(1)分红优先权。对于优先股发行细则,优先股股东可以享受基本分红,
(2)分配剩余资产的优先权。当公司宣告清算或破产时,优先股股东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取得剩余资产的受偿权。
(3)有限投票权。优先股持有者一般不参与公司的管理,也没有重大决策的投票权。但是涉及到优先股东的权益,他们是有投票权的。
(4)赎回权。优先股和公司债的主要区别不是退出。但很多公司章程规定了优先股的赎回条款,即在一定条件下,公司可以以一定的价格购买和发行优先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份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