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变更附属流程
法律分析:一般要先注销分公司再设立子公司。流程如下:
第一,分支机构的撤销过程
1.到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书、经办人身份证、公司决议、营业执照、银行账户结清证明、完税证明、分公司公章等。,以当地工商局的要求为准。
3.提交材料和申请,经工商局核准后注销分支机构备案。
二、建立子公司的过程:
1.到工商局领取并填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等企业设立相关表格;
2.用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分支机构名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核准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准备好注册材料,到分公司所在地工商局办理注册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注册材料一般包括总公司拨款证明、任命书、总公司章程、公司拨给分公司的资金数额等。,以当地工商局的要求为准。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