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份有哪些程序?

法律分析: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不需要股东大会批准,只要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即可。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明确双方的金额、价格、程序、权利和义务,使之成为约束和规范双方行为的有效法律文件。股权转让合同应当符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3.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拍卖、转让、兼并、出售等,应当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三条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4.对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根据现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规定,须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5.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发给新股东,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在股东名册中记载新股东的姓名、住所、转让的出资额,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份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转让的股权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