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法人的损失

公司法定代表人缺失的,召开股东大会,请求变更法定代表人、印章等变更。同时,将任命新的法人代表,并保留会议记录和相关文件。经全体股东签字后,于股东会作出该决议后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请求。

一、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过程

1.工商变更:到公司注册地所辖工商部门办理证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领取新法定代表人的证照;

2.组织机构变更:到质监总局变更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受理后2-3个工作日拿到;

3.税务变更:在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涉及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取得股权的股东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企业所在地有正式或临时账户;

3.具备管理企业的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

5.生成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1.因非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2.因经营不善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3、刑满释放、假释或者缓刑期满而解除劳动教养的,自刑满释放、缓刑期满或者解除劳动教养之日起不满三年的;

4、因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5、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企业和主管部门在申请登记时,应当如实向登记机关报告法定代表人的真实情况。不符合本规定条件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对向登记机关隐瞒真实情况,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