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天长拆迁方案

城投公司专门制定了天长市“两河”沿线拆迁改造补偿安置方案,主要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安置。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房屋的补偿由国土、房产部门和中介机构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天长市城市规划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和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四个标准的批复》(滁政秘(2008)29号)和《天长市人民政府关于房屋拆迁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确定,补偿金额由有关部门测算评估、认证、公示后确定。如果选择产权调换,原则上要拆迁的房屋面积为“拆”。可以选择在天康大道南侧广灵路附近异地安置,也可以选择在原居住地附近就地安置。附近安置点:①新河南路游泳馆北侧安排20亩土地安置城南、庄妍、大王庄等天长街道5户拆迁户,地块1、2;(2)在党校拆迁区安排40亩土地,用于安置3、4号地块拆迁户;③化肥厂拆迁区域安排60亩土地,用于其他拆迁区域的拆迁户安置;④天康大道以南新河南路部分拆迁户被安排在石楠区安置点。同时,考虑到新增道路建设用地和1、2、3地块属于农村集体土地,且该区域部分群众已享受石楠区相关政策,上述地块的安置补偿标准按石楠区现行政策执行。同时,对工矿企事业单位整体搬迁、住宅单位职工公房拆迁、鼓励提前拆迁、沿河部分违法建设拆除等也作出了具体规定。主要有:(1)选择在保障房小区安置的,被拆迁人可享受10%-20%的产权调换增加购买,主要对化肥厂、磷肥厂、铂厂、塑料厂等困难户有吸引力。产权调换面积小于60㎡的,按照国家关于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还是60。(2)为鼓励尽快拆迁,对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交付拆迁款的拆迁户,给予100-150元/m2奖励。(3)对于违法建设,原则上不给予补偿安置。违建在规定时间内自愿拆除的,根据建筑结构,拆除协助费为120元-150元/㎡。在拆迁公告发布后建设的违法建筑不予给予帮助拆迁费。考虑到部分被拆迁房屋因历史原因未取得有效权属证书或有效建房审批手续,经相关部门、天长街道、社区居委会证明核实后,可予以发证并给予适当补偿,但可不予安置。被拆迁房屋是唯一被拆迁房屋,且被拆迁人属于特殊困难家庭的,原则上可在市区保障性住房区域内妥善安置,具体安置标准由市指挥部确定。(四)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的生产、办公用房,经评估后实行货币补偿,在规定期限内腾空房屋交付拆迁。被拆迁单位如需重建,可按有关规定另行申请(主要针对党校、塑料厂、磷肥厂、轻工机械厂等企事业单位)。(五)被拆迁房屋产权属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居住的,允许按照房改政策的有关规定提前进行房改,产权明晰后予以补偿安置。在具体操作层面上,主要是严格按照拆迁程序的规定,做到规范、公开、公平、公正。(1)规范拆迁程序。具体流程:拆迁人出具报告,向政府申请具体的拆迁改造项目用地;经市政府同意后,国土房产部门按规定收回项目用地,并提交拆迁申请;拆迁人根据国土房产部门的文件和相关手续向规划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两项材料齐全后,拆迁人向国家发改委申请项目核准;拆迁人应当提供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资金证明,向建设部门申请拆迁许可证。(2)逐户测量、评估、认证。主要由国土房产部门牵头组织专业测量队伍,负责测量拆迁范围内的房屋面积并逐项登记地面附着物,将“一把尺子”测量落实到底;由评估机构深入拆迁范围内的居民和农户,对被拆迁房屋及附属物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评估,评估结束后,报拆迁认证小组进行认证,并将认证后的评估结论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3)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来说,10队将牵头与拆迁户商讨拆迁协议。根据补偿安置方案和评估结果,拆迁人与被拆迁户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经公证后生效。(4)进行房屋拆迁。由建设部门牵头,委托有资质的拆迁公司对拆迁地块的所有构筑物进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