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以公司的名义持股?

名义股东本质上是名义上的,那么什么是名义股东,名义股东应该承担哪些风险和责任?下面将为大家带来什么是名义股东,名义股东要承担哪些风险和责任及其相关内容的详细信息。

一般公司的股东需要承担公司的风险和责任。当然名义股东也不例外,也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和责任,这是不可避免的。

一、什么是名义股东?

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因某种原因与他人订立合同,约定投资收益由实际出资人享有,与之签订协议的人只是名义出资人,即名义股东,其本质是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协议效力只对双方有效,对第三人没有法律约束力。名义股东应当按照形式主义原则对公司以外的第三人承担责任。名义股东现象产生的原因很复杂,比如真正的投资者不愿意公开身份,或者是为了避免业务上的关联交易,或者是为了避免国家法律对某些行业持股上限的限制。因此,这种约定和做法对公司登记和公示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长期得不到行政和司法机关的认可。一旦发生纠纷,实际投资人的利益无法得到保护。2011《公司法解释(三)》的颁布,首次明确了名义股东的概念,规定了如何适用法律处理与实际出资人的纠纷,从法律上认可了名义股东。

2.名义股东的法律风险和责任是什么?

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只能在协议双方之间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债权人以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未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主张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见,实际出资人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名义出资人需要在实际出资人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