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和终止清算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性:
中止清算是指在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资产资不抵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而导致程序中断。终止是指清算程序已经完成,并依法办理了注销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二)、(四)、(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客观性:
公司法
第188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提交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