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公司章程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修改公司章程一般需要股东大会决议,因为修改公司章程属于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股东会后,部分股东不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可以不在会后的股东会决议上签字。

1.修改公司章程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一般来说,修改公司章程需要通过股东大会,因为公司章程的修改属于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修改公司章程不需要股东大会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份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无需股东大会表决。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1.提议修改公司章程。

一般是董事会提出修改意见。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的决策机构。对公司的经营和章程的执行、变更有较好的了解,能对章程的修改提出积极的建议。根据《公司法》第47条和第109条规定,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但修改章程事关公司发展大局,会议期间不得临时提出。

如果董事会迟迟不提出修改章程,股东可以提出修改。在董事会不主持和召集股东(大)会的情况下,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有限责任公司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集和召集并主持临时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议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

2.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通知股东。

本章程的修改是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临时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负有通知义务的主体一般是董事会。但监事会或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时,将另行通知。

3.股东(大会)决议

一般情况下,修改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决议。本章程的修改属于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我国《公司法》第38条和100条规定了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力。修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修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修改公司章程不需要股东大会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份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无需股东大会表决。

4.类别股份股东的同意

根据《公司法》第130条,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和其他种类的股票。公司章程修改涉及类别股股东利益时,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修改公司章程需要类别股股东同意。

5、具体章程的修改应经主管机关批准。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须经主管机关批准,并报主管机关批准。

6.具体章程变更公告

章程变更属于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公告。比如经营范围是章程中必须记载的事项,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要公告。《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1项规定: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公告。

7.章程变更登记

章程修改后,公司董事会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修改不涉及登记事项的,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一般来说,需要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后,任何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都需要在股东大会决议上签字,然后该决议需要报主管机关批准。经批准后,需持变更后的章程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