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稀释影响损益吗?
因子公司少数股东增资导致的母公司股权稀释属于股权交易,不确认损益。
少数股东对子公司增资导致母公司股权稀释的,母公司应当计算其在子公司增资前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增资后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子公司增资后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区分前提:
1,权益法下摊薄,转入资本公积。
2.成本法下的摊薄变成了权益法。投资收入被追加并追溯调整。
股权稀释意味着股权比例降低,每股收益也降低。股权稀释的类型:
1,短期股权稀释
所谓短期股权稀释,是指单位股息暂时下降。当企业并购的溢价小于或等于企业并购的协同效应时,虽然理论上或长期内不会导致股权稀释,但短期内单位股利稀释仍不可避免。
2.长期股权稀释
所谓长期股票稀释,是指单位股息的永久下降。这种股票稀释的根本原因是并购溢价大于企业并购的协同效应。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充分实现了企业并购的协同效应,企业并购的增值也无法弥补并购溢价,因此单位红利摊薄现象不可能自动消失。
融资时如何保护股权不被稀释?
具体策略如下:
预防策略
为了从根本上防范敌意收购,上市公司必须建立合理的股权结构,通过增持和持股比例来防范收购。持股比例超过50%,肯定不会发生敌意收购,但低于50%,就可能发生敌意收购。当然,在股权分散的情况下,25%的股份一般可以控制公司,上市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持股程度,防止持股比例过低,达不到反收购的效果。
交叉持股战略
上市公司可以与相关公司达成相互持股的协议,保证在遭遇敌意收购的情况下不会转让股份,从而达到防御敌意收购的目的。这种策略本质上是相互出资,缺点是需要占用双方公司的大量资金,会给资金紧张的公司造成困难。
“白骑士”战略
白骑士策略(WhiteKnight strategy)是指在恶意并购发生时,上市公司的友好人士或公司作为第三方出面救助上市公司,驱逐恶意收购者,导致第三方与恶意收购者争夺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收购方要么提高收购价格,要么放弃收购,经常出现白衣骑士和收购方轮流竞价的情况,导致收购价格提高,直至收购方被迫放弃收购。这种反收购策略会带来收购竞争。
在公司章程中订立反收购条款。
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更换董事每年只能改选一次,如1/4或1/3等。这一规定将导致收购人即使收购了一定的股份,也无法实质性重组董事会,即无法迅速执掌董事会控制公司。因为董事会的大部分董事还是原来的董事,他们仍然掌握着大部分的投票权,仍然控制着公司,他们可以通过各种合法的方式稀释收购人的股份,也可以。
帕克曼战略
又称“精灵防御”,是指敌对收购方发出要约时,以针锋相对的方式攻击收购方,同时也向收购公司发出要约。这是一种特殊的策略,遵循的理念是“有效的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这种策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影响很大,公司只有资金实力雄厚,融资渠道便捷,才能采用这种策略。因此,上市公司在采用这一策略时,应注意其经济可行性:首先,必须考虑在敌意收购方夺取上市公司控制权之前,其防御性收购要约能否成功;第二,我们必须考虑它能否首先选举自己的代表进入敌意收购公司的董事会;第三,要考虑自己是否有足够的财力;第四,必须考虑帕克曼战略可能产生的严重不良后果,即上市公司在使用该战略时,如果双方实力相当,帕克曼战略的结果很可能是两败俱伤,甚至导致双方被第三方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