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企业海外并购的监管是怎样的?
对境内企业境外M&A的规定是:境内企业通过收购、换股或者其他任何形式向境外中资非上市公司转让资产的,境内企业应当按照隶属关系事先征得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然后将有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股票发行上市管理的通知》第三条
通过收购、换股、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将境内企业资产转让给境外中资未上市公司或境外中资上市公司境外上市的,将境内资产转让给境外中资未上市公司再注入境外中资上市公司境外上市的, 境内企业境内股权持有人或中资控股股东按隶属关系事先征得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审批,由国务院证监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国务院有关规定和年度总规模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