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公司的性质

什么是保险理算人?

确切地说,保险公估是保险合同当事人单方、双方及其他委托方委托,要求其收取合理费用,办理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检验、估价和理赔,并协商出具评估报告的行为。从事保险公估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即保险公估人,又称保险公估银行或保险公估公司,是独立于政府、行政部门和经济领域的各个环节和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的经济实体。保险理算人具有以下属性:

1.保险公估人是一个中介服务机构。

保险理算人既不是保险人,也不是投保人,而是连接保险人和投保人的中介服务机构。是独立于其他部门,服务于社会的经济实体。保险公估人、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保险中介市场。

2.保险公估人贯穿于保险业务的始终。

保险公估人不仅从事公众熟悉的保险理赔业务,还从事保险标的价值和风险的评估、鉴定和估算,以及保险标的损失后的勘验和损失计算。其业务贯穿保险业务。

3.保险理算员的服务是有报酬的。

由于保险公估人是一个经济组织,其存在和发展需要经济利益,因此其对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其他委托人的服务不是无偿的,而是收取合理的费用,实行有偿服务。

2.保险公估人的职能是什么?

保险公估人作为提供中介服务的组织,其职能主要是受保险合同一方或双方的委托,收取合理的费用,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和专业知识,通过检验、鉴定、评估和调整,对保险标的进行合理、公正、科学的证明。具体而言,保险理算员具有以下职能:

(A)索赔评估

理赔是保险公估人的主要职能。保险公司委托保险公估人参与理赔已经成为国际保险市场的发展趋势。因为保险公估人是由各行各业的专家组成的,他们不仅有着深厚的专业知识,而且有着金融、保险、财务、经济、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对一些大的理赔,尤其是一些高科技的理赔有着很好的把握。保险公估人的理赔评估一般包括现场查勘、定损、出具评估报告等程序。理赔评估的职责主要表现在对受损财产的检查、鉴定、责任认定和定损。

(2)核保评估

传统的保险公估人一般只做理赔评估,但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保险公估人逐渐参与核保。核保考核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评估保险财产的现金价值,是指对保险标的进行勘测、检查和估价,通过科学的分析、研究和计算,评估其现值,从而确定合理的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2.评估核保风险。保险公司一般都要评估保险标的的风险。超出保险公司评估能力的一些特殊科目的风险评估可以委托给保险公估人。保险公估人在承保前对保险标的的客观风险进行调查、识别、分析和预测,从而对保险标的的性质、条件、风险程度和责任范围做出科学判断。

(三)监督和核实货物的装卸

在海上货物保险中,船东或其代理人为了日后追偿方便,往往会委托保险公估人代为监管货物的装卸,即监控运输工具装卸的标的物,记录装卸过程。在同一运输中,保险理算人可以受同一船上不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的委托,对货物的装卸过程进行监督和记录,也可以受保险公司的委托,对保险货物的装卸进行监督。因此,保险公估人可以同时代表有利益冲突的托运人、收货人、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有利于减少他们的工作,符合经济效益原则。

(四)参与防灾防损

预防灾害和损失是现代保险业发展的重要环节。保险公估人及其聘请的专家是在相应领域具有一定成就和技能的专业人士,具有良好的保险知识。他们可以从保险的角度对许多环节的安全设施提出中肯的意见,特别是对他们参与承保和理赔的保险标的的防灾防损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方案,因此保险公估人在保险的防灾防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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