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包括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包括以下几点:

1,发起成立。即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己认购设立公司;

2.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众或特定对象发售的公司。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发起人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公开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部分股份,将剩余股份向社会公众或者特定对象募集设立公司。第八十条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未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注册资本实缴额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