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一次可以做公司法人吗?
一、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必备条件
我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处于公司管理权限的核心,代表公司,以公司名义实施行为,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可以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只能为一人,具体人在章程中明确。
二、作为法定代表人的限制
《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任职的几种情形,如果存在这些情形,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不得任职。《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进一步明确了不得委派法定代表人的几种情形,概括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正在被执行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限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限未超过5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者经理,并对该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结束之日起未逾3年的;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
8.法律和国务院禁止法定代表人任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