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朋友紧急求助,公司的办公桌是什么意思?比如说。XX公司,XX有限公司,XX工业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
根据我国公司法,我国的“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我国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这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2.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这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无论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它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对公司的责任是有限的,受其出资额的限制。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所欠债务时,股东不必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即不需要为公司还债。
与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相比,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股东要承担偿还责任。在中国,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但允许设立无限责任企业,如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这些企业不是独立的法人,所以不能成为公司,企业的所有者直接承担无限的公司责任。
另外,还有一种公司,叫合资公司,有些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些股东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因此。这两种公司兼具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的特点。同样,在我国,不允许成立合资公司。
所以,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是一回事。
另外,工商登记后,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日常经营活动中应当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你不能改变,增加或减少任何单词。比如ABC有限公司不能叫ABC有限责任公司,反过来DEF有限责任公司也不能叫DEF有限责任公司,否则在法律上会被视为两个不同的公司。
公司是一个商业实体。有限公司表明它是一个注册资本有限的经营实体。有限责任公司是有限公司的简称。实业有限公司表明,它是一个有生产实体、受注册资本限制的经营实体,与贸易公司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定数量的股东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资本和章程的要求。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业务的执行机构和决策机构;董事会任命经理,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此外,监事会还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
(1)有限责任公司的含义:所谓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在英美称为封闭公司或私人公司。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设立,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以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经营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负责。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股份有限公司也叫股份公司。英美称为公众公司或公众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组成,股东通过发行股份筹集资本。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是指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1)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相似之处。
公司制的基本特征是众多股东* * *共同出资入股,形成公司制。由于股份公司是典型的合资公司,它注重资本的稳定性,以维持外部信用和实现分红的利益。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相似之处如下:
1.实施了资本三原则。首先是资本决定原则。公司成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确定公司的固定资本总额,并足额认缴。即使增资,也必须足额认缴。二是资本维持原则。公司存续期间,必须保持与其资本相当的财产,以防止资本的大幅减少,保证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防止股东对利润分配要求过高,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三是“资本不变原则”。公司资本一旦确定,除非在严格的法律程序中,否则不得随意变更,否则将损害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作为股东,有转让股份的权利和自由,但不允许抽回股本。公司增资或减资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
2.实行了“两权分离”的原则。公司法人财产权与股东出资财产权的分离,一是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登记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第二,“两权分立”并不是两者之间的相互否定。因为股东的财产一旦投入公司,就构成了公司的法人财产,股东财产的所有权就转化为公司中的股权。但是,股东并不会失去他们的投资产权,他们仍然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权、收益权、分权和重大问题的投票权以及经理的选择权。同时,他们可以依法自由转让股份,在公司终止时,享有依法分配剩余财产的最终所有权。
3.实行“有限责任”原则。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为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为限。
4.所有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依照法律或者企业章程的规定,代表企业法人行使职权的,称为法定代表人。企业法人是指取得法人资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和主体的社会组织。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股份公司作为法人和市场主体,对其生产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股份公司的产权关系决定了股东利益、风险和公司自身盈亏的运行机制。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区别在于:
1.股东人数不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至少有2个股东,最多有5O个股东(对3O个股东也有规定)。因为股东人数少,所以不需要设立股东会。但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没有限制的,有的大公司有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人。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注册资本不一样。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资本较少,注册资本的标准根据生产经营的性质和范围而有所不同。我国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以下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50万元;
(二)以商业批发为主的公司50万元人民币;
(三)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30万元人民币;
(4)科技开发及咨询服务公司65,438+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高于上述规定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允许的部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限额可以高于10万元,如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
3.股份资本以不同的方式划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可以不划分为等份,其资本按照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划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必须相等,其股本划分较小,每股金额相等。
4.发起人以不同的方式筹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只能向发起人募集资金,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其股票不能公开发行,更不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集资的方式向社会募集资金,其股票可以公开发行和交易。
5.股权转让的条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本;股东依法向公司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本时,须经半数以上股东同意方可实施;在同等转让股本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交易和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组织的权限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组织简单,只能设立董事会,不设股东会和监事会。因此,董事会往往由个人股东担任,具有更大的灵活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和组织机构比较复杂,股东人数比较多,比较分散。因此,股东大会使用的权限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为集中。
7.衡平法的证明形式是不同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凭证是公司发行的股票。
8.财务公开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只需要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交给股东,不需要公告和查阅,财务状况相对保密;股份有限公司因其设立复杂且需要定期公布其财务状况而难以操作和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