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事业单位可以投资公司吗?
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之前,一般认为事业单位法人没有设立公司的权利。但随着一些事业单位的企业化运作,事业单位部分资产的市场化运作,高校、科研单位等事业单位也可以依法成立公司。
现在事业单位法人原则上有资格投资兴办企业,特别是企业化经营的企业(国家工商总局规定“事业单位企业化经营”的含义,主要是指“国家不拨款,实行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和“执行企业的财务制度和税收制度”)。此外,2006年6月5438+10月1实施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规定,事业单位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设立企业,应当在申请办理相关证照时向有关部门出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从这个规定可以推断,我可以投资公司的一些机构。
希望你对要投资的机构有清楚的了解,是否属于上述“自收自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机构。
纵横法律网韩金华律师